现在社会经济的发展,私人单位的增多,人们选择的余地也是越来越多,很多单位开始说的是一个样,可是后来后,发现事实并不是那么回事。然而就只能等合同到期后就可以采取解除。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办理?下面就由法务时刻小编带您一起来看以下的内容。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交的怎么办
按照《》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单位在员工辞职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员工的社保关系转移,而不是要求员工转走。也就是说,随着员工与单位的解除,单位已不再为员工缴纳社会,员工应该根据自己的现实情况,选择是找到新单位后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还是按照自谋职业者身份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能找到单位挂靠固然很好,但在未找到之前,建议还是自行缴纳为好。
二、常见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办理?以上内容已经明确说明。如果您和某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那么此单位则不在继续给你。但是法务时刻小编提醒您:最好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找到下家为您继续缴纳社保,如果未找到则自行缴纳最好。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如您遇到社保缴纳/等问题,建议您可以直接到咨询当地社保局工作人员,或者拨打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电话12333。如您遇到其他社保类法律问题,可以向法务时刻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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