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上诉状范文 第1篇
一、X市机械服务中心没有违反国家工商法律规定,其经营符合被上诉人审验的营业许可范围。前不久,xx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在审查我中心与某客户的经济合同时,认定我中心违反规定,有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并给予罚款处罚。我们认为,这种处罚是错误的。因为我中心虽然从事了一项原来营业许可之外的经济项目,但根据我市人民政府(1987)X发第X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已向x市进行了申报,并被批准增加经营范围。
此批示复印件附后。
二、我中心因受被上诉人的错误行政处罚,使信誉及经营活动受到很大影响。某些客户对我中心的信誉提出异议,出现了产品滞销,经营困难的情况。而且行政机关对我中心的罚款是从流动资金中划拨的,影响了我中心流动资金的使用和经营活动,使我中心经营收入受到极大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损失XX元。这些损失是由X市X区工商局的错误行政处罚造成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1款、第68条第1款之规定,X区工商局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一审法院在(1991)X法行初字第79号行政判决书中,消极维持被上诉人的行政处罚不合法。这个判决,显然是在没有尊重事实的情况下作出的。为此,我们向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撤销被上诉人的行政处罚。
X省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市机械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夏X(签字)
委托代理人:杨X(签字)
原告黄xx,男,1937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市人,xx市xx厂干部,住xx市xx街xx号。
被告xx市土地管理局,住所地xx市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王x,局长。
诉讼请求:一、撤销xx市土地管理局的(1991)门所处字第x/号行政处罚决定;二、根据事实和法律,正确裁决。
事实和理由;
xx市土地管理局做出的(1991)行处字第xx号行政处罚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错误决定。这个<决定>不尊重客观事实,并且错误地援引了法律条款。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决定>认定的事实与实际不符,其裁决结果,与法律相违背。因此,请法院详查,依法撤销<决定>,尽快公正裁判。
*据:一、建房申请书一份;二、xx街道办事处的批文;三、xx市城建处签发的建房通知单;四、第八号建筑许可*。
xx市*法院
附:一、xx市土地管理局处罚决定书一份;二、本诉状副本一份。
起诉人:黄xx
上诉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 民族:_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法院于____年__月__日__ 本文提供最新离婚起诉书范本,以供读者参考。
上诉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
民族:_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法院于____年__月__日__字第__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理由及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一、本判决书适用于根据《xxx国家赔偿法》、《xxx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及司法解释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情形用。
二、本判决书的首部、尾部(附录部分),正文中有关证据的列举、认证、说理方式以及相关的写作要求等,可参考一审请求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类案件及请求履行法定职责类或者请求给付类案件判决书样式及其说明。经审理查明部分,如果被告已经作出行政赔偿处理决定的,应注意简要写明处理决定的主要内容和结论。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应当就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争议进行审理与裁判。行政赔偿案件中,人民法院仅就行政赔偿争议进行审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则应当通过先行确认程序或者行政诉讼予以审查;经过先行确认程序,且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已经作出行政赔偿处理决定的,行政赔偿处理决定并非行政赔偿案件的诉讼标的,人民法院仍然应当针对原告的赔偿请求能否成立进行审查。被告收到原告的赔偿申请后逾期不作赔偿决定的,审查的重点也应是原告主张的侵权事实是否存在,要求赔偿是否有法律依据,以及损害结果与行政行为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被告的行政行为违法,且给原告造成了实际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赔偿;被告的行政行为违法但尚未对原告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或者原告的请求没有事实根据或法律根据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赔偿请求。
四、行政赔偿判决书在适用法律时,不仅要适用《xxx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还应适用《xxx国家赔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行政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决结果可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驳回原告赔偿请求的,写:
“驳回原告×××的赔偿请求。”
第二、判决被告予以赔偿的,写: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赔偿原告×××……(写明赔偿的金额)。”
第三,如复议机关因复议程序违法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写:
“被告×××(复议机关名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赔偿原告……(写明赔偿的金额)。”
五、行政赔偿诉讼不收取诉讼费用。
相信大家看了行政赔偿案件的判决书范本后,都知道该如何下笔写行政赔偿案件的判决书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申请行政赔偿的时候可能会遇到许多阻碍,自己对于赔偿事宜也不是非常了解,建议你可以多找专业律师帮助你维权。申请行政赔偿之前也要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这时可以来律图找律师帮忙或咨询。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_____元、误工费____元、交通费____元、鉴定费___元、财产损失费____元,合计赔偿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___年____月____日晚上,被告_____因经营客车纠纷向租住在原告_______家的____索要医疗费,在索要过程中双方发生斗殴。同住一处的原告及家人忙下楼劝阻,在劝架过程中,被告将原告打伤。后原告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治疗____天,花去医疗费_____元。经兰州市*局鉴定,原告所受损伤为轻微伤甲级。案发后,兰州市*局张掖路派出所干警及时前往制止,并现场证明原告_______家^毁坏房门暗锁一把、打烂竹椅一张、上身外衣拉链扯坏、上身内衣扯烂^。
原告认为,被告致伤其身体并损害其财物,其应当予以赔偿。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特依法起诉,请判如所请!
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起诉状的优秀
行政诉讼起诉状(一)
原告: ****** 男,汉族,生于1996年8月5日,中学生,住通*县永安镇碧溪坡村一社。
法定代理人:*******男,汉族,生于1973年10月8日,通*县诺*镇东街人,住通*县永安镇碧溪坡村一社。
委托代理人:*******男,汉族,******,住巴州区文庙街24号。
被告:通*县**
法定代表人:******,县长,电话:*****
第三人:*********女,汉族,小学文化,生于1970年6月8日,2008年6月23日户籍迁入通*县永安镇碧溪坡村一社,住通*县永安镇碧溪街道。
诉讼请求:
一、请求撤销被告通*县**于**年9月11日在编号为511703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上变更的内容(即粮管所第一个田、第二个田、茶腊树田)。
二、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法理:
一、被告于**年9月11日在编号为511703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上变更内容,将原告承包的粮管所第一个田、第二个田、茶腊树田的承包经营权确认给第三人,程序不合法。
被告无视原告对争议的三块田已耕种十几年的事实(有递交给巴中市中级*法院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台帐为*),无视通*县永安镇碧溪坡村一社与原告签定的土地承包合同的存在,无视相关法律规定,被告通*县**的下属单位通*县永安镇*政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替第三人****暗箱*作,于2007年9月11日错误将我家承包并耕种了十几年的(粮管所第一个田,面积0。03亩;粮管所第二个田,面积0。34亩;茶腊树田,面积0。19亩)三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通过在编号为511703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上变更内容的方式,确认给第三人****所有,并加盖通*县***。其错误变更权*行为侵害了原告一家的合法承包权,并对原告的爷爷*****造成了一定的精神伤害,*******知道该情况后,立即于2009年向通*县*提出复议请求,被告逾期不理,之后2009年9月通过通*县*法院向巴中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院发函由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予以调解,2010年5月24日通*县永安镇副镇长*******主持进行调解未果,2010年6月*******含恨与世长辞。其家庭成员遵从********的遗愿,推举户主******(*******之孙)为诉讼代表,******(*******之父)为法定代理人,再次依法起诉。
二、被告于2007年9月11日在编号为511703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上变更内容,将原告承包的三块土地确认给第三人*****所有,侵害了原告的承包经营权,实体不合法。
(一)原告一家与碧溪坡村一社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依然有效。
1。虽然在2007年****诉通*县*[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案中,该合同已作为通*县*提交的*据存于法院,但并不意味着法院已对该*据作出撤销的判决,实际上行*判庭也未对该合同作出撤销或变更的判决,即合同并未受到生效行政判决的羁束。依据四川省实施<中华*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起取得土土承包经营权,并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以及因征收、征用而依法获得补偿等权利。^
2。1993年的<农业法>第13条规定,承包方将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要经发包方的同意。原告一家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基于经乡村社同意的土地承包权转让分别于1993年、1996年开始承包耕种争议的三块田即:粮管所第一个田(面积0。03亩)粮管所第二个田(面积0。34亩)茶腊树田(面积0。19亩),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
在90年代,农村土地承包方的收益权在实际上是不确定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分配原则,只是确定了国家、集体、农户的收益分配顺序,而没有确定收益分配的比例。农民除了交纳国家税收之外,还要负担乡、村两级的统筹和提留,以及名目繁多的集资、摊派和罚款,而且除国家税收外,其他负担的征收都带有相当大的随意*,征收的数量、时间和方式都非常不确定。事实上,很多地区土地上的负担已经超过了土地的经营收入,收益权得不到很好体现,于是出现了因承包方全家搬迁且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死亡且缺少劳动力无力继承其承包经营或承包方长期不予经营,造成承包地闲置等原因,经发包方同意转让承包的部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承包方农民的转让权是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偿转移给他人的权利。承包权发生转移,由受让人向发包方履行义务,原承包人完全退出承包经营合同关系。转让包括出售、交换、赠予等方式。
3。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9]15号)第二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包合同签订满一年,或虽未满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做了大量的投入的情况下,*法院不因发包方违反法律规定的*议定原则越权发包而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但可对该承包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原告一家与集体签定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已过多年,依法有效。
[由于农产品生长周期长,季节较强,*法院在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时,基于保护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的考虑,对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应当特别慎重。单从法释[1999]15号的文义解释来看,该规定适用于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以发包方为被告,要求确认承包合同的效力提起的诉讼。而我们认为最高院此项规定对承包合同效力的认定具有普遍意义,因为*法院对同一事实关系的法律认定须保持一致,同一份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结果不应由于诉讼主体或诉讼请求的不同而会有所不同。最高院就承包合同违反*议定原则的无效请求设定了1年的除斥期间,只要在承包合同签订后的一年以内没有提起诉讼,*法院就不能再以此认定合同无效,所谓`进行适当调整`也是以*法院确认合同有效为前提的,对无效合同是没有进行事后调整必要的。^
(二)**年*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明电[2004]21号)第四条规定[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以前收回的农户抛荒承包地,如农户要求继续承包耕作,原则上应允许继续承包耕种。如原承包土地已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人员,应修订合同,将土地重新承包给原承包户;如已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在机动地中予以解决,没有机动地的,要帮助农户通过土地流转获得耕地。^争议的三块田(粮管所第一个田,面积0。03亩;粮管所第二个田,面积0。34亩;荼腊树田,面积0。19亩。)如果说成是第一轮原承包人*****的家庭成员农转非和******去世后抛荒了,按当时政策也应由原告继续耕种。
按照该通知精神,由于该三块田碧溪坡村一社已发包给本社社员******耕种了十几年,2005年补签的承包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粮管所第一个田(面积0。03亩)粮管所第二个田(面积0。34亩)茶腊树田(面积0。19亩)就应当由本社社员*******继续承包耕种。原第一轮承包人*******(1993年去世,其他家庭成员全农转非)如要求继续承包耕作可在机动地中予以解决。
(三)第三人******只享有第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继承权。四川省实施<中华*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更何况第一轮承包人******在1993年去世,其他家庭成员全转为非农户口,有的成为公务员,依据四川省实施<中华*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八条、第六条之规定,不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第二轮承包中不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资格。
(四)第三人******是因结婚而于2008年6月23日迁入户口的,属于新增人口,应按四川省实施<中华*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解决。[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即被申请人*****娘家石庙子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保留其原承包地,而不应与被告争这三块田。
(五)第三人*****的两个小孩属于新增人口,应按四川省实施<中华*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条规定解决,或者在机动地中予以解决,没有机动地的,由村社帮助其通过土地流转获得耕地。实际上经村社调整,她们至今也有0。7亩土地耕种。
(六)<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基于以上事实与法理,请求巴中市中级*法院依法撤销编号为511703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2007年9月11日变更的内容(即粮管所第一个田、粮管所第二个田、茶腊树田)。
*据及*据来源、*人姓名和住址:
(1)原告及第三人第二轮土地承包台帐,包括永安镇碧溪坡村*一份、<六村一社田地明细表>、<巴中市通*县税费改革农业税计税费*表>、<碧溪坡村一社二轮土地承包农户土地承包面积核实表>,原件存于巴中市中级法院;(2)20**年与原告补签的土地承包合同原件存于通*县法院;(3)第三人*****户籍*原件存于巴中市中级法院;(4)关于************土地承包纠纷调解记录原件存于通*县永安镇*。
巴中市中级*法院
起 诉 人:
法定代理人:
**年八月十七日
行政诉讼起诉状(二)
原告:广州xx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xxxx号xx楼
法定代表人:xxx
*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__________(*方)与__________(乙方)就房屋漏水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方房屋漏水造成如下损失:
双方就上述损失数额协商达成一致,共计元。
二、经双方签署协议后,*方一次*支付乙方__________赔偿费用合计**________元(大写____元整)。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后果不再与*方有任何关系。
四、*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五、*方履行赔偿义务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的结果亦有乙方自行承担,*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乙双方明白违反协议所涉及后果,*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
上诉人: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如果是行政机关作为被上诉人的,则应写明行政机关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被上诉人: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如果是行政机关提起上诉,则应写明行政机关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如果一审原告、被告都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则都列为上诉人)
上诉人因xxxxx一案(写明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书所列的案由),不服xxx人民法院x年x月x日(xx)字第xx号判决(或者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写明要求上诉审法院解决的事由,如撤销原判;重新判决等)
上诉理由:
(写明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正确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xxx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 份
xxx(签字或者盖章)
x年x月x日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诉讼请求: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1、责令被告赔偿因其作出的__________处理,给原告造成的___________损失,共计________元。
2、由被告承担本次诉讼的所有费用。事实和理由: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________以__________为由,对原告________作出_______的处理,因此给原告________造成了___________损失,共计_________元。原告认为被告该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为了维护原告________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此致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
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等等。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附:起诉状副本____份;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合伙纠纷起诉状范本新怎么写 (菁华1篇)
原告: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族,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族,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族,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族,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族,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原被告订立《________合伙协议》
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退回原告合伙投资款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并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__美容美体养生会所原系被告个人经营,由于在被告的诱导之下,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__日原告、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与被告订立合伙协议,其中约定合伙期限为五年(自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__日止),原告依照该协议将所谓出资款人民币_______万元汇入被告个人账户,该会所则由被告负责经营至今。《________合伙协议》签订之后,经原告了解发现:被告在同原告等人签订合伙协议之前就已经将该会所以“____美容店”为字号办理了个体工商户等登记手续,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__日。
对于上述工商登记信息,被告在与原告签订合伙协议之时并未如实告知,因被告隐瞒相关重要情况,经原告催促,被告至今拒不依法原告办理企业变更登记等手续,被告违约违法行为,造成对合伙业务经营将埋下极大隐患,导致合伙目标不能如约实现。此外,这让原告基于《________合伙协议》所取得合伙人地位不能依法得到体现,直接损害原告所应享有的权益。
___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
年___月________日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范本 (菁华1篇)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被告对原告所作出的___________行为违法;
2、请求确认被告违法要求原告履行义务;
3、请求撤销被告对原告所作出的相关处理决定;
4、请求被告赔偿原告因为其__________行为而造成的_______损失,共计________元。
5、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告______以_______为由对原告________作出相应的______行为。但是该行政行为并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且给原告______造成了_________元的损失、侵犯了原告的_________。
综上所述,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据《民法典》、《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规,特诉至贵院,恳请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公正判决。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行政起诉状范本新 (菁华1篇)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21号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终止双方的业务合作行为,将申请人托管给被申请人的业务及资产交还给被申请人,由被申请人返还相应的价值 1150万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可得利益损失450万元。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垫付的资金。
被申请人在与申请人合作期间,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签订停止竞争协议,申请人上千万的垫资投入不能正常经营,过万线已架设的分配电缆因不能吸收新用户被闲置,申请人预期收益不能实现,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被申请人应赔偿申请人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包括两个方面:一是20xx年2月至合作期满期间,不能吸收新用户导致的利润损失;一是合作期满后,申请人因不能吸收新用户造成终端用户减少,导致交还给被申请人终端用户减少,被申请人返还价值相应减少的损失。
现申请人依据双方签订的《业务代理合作补充协议》第十一条,如发生争议的一方可向岳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约定,特申请贵会
予以仲裁。
申 请 人:
行政赔偿上诉状范文 第2篇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设定标准有下述三项:
1.具体行政行为标准。即人民法院只受理因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争议案件。所谓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针对特定的人或事作出具体处理决定,并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也即与该行为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行为(包括不作为行为)。
2.人身权、财产权标准。即《行政诉讼法》明确列举的七类可诉的侵犯行政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外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如政治权利、劳动权、休息权、文化权以及受教育权等)的,也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3.法律上利害关系标准。即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所谓法律上利害关系,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直接影响到行政相对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
(2)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
(3)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
(4)与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
行政赔偿上诉状范文 第3篇
上诉人(一审原告)王友志,男,汉族,1967年8月16日出生,住河南省郸城县虎岗乡农场001号,电话15938663161。系死者周秀云丈夫。
上诉人(一审原告)王奎林,男,汉族,身份证号412726199303171298,住址同上,建筑工人,电话15290003885。系死者周秀云的儿子。
上诉人(一审原告)李康,男,汉族,身份证号412726199305177116,住河南省郸城县李楼乡大贾行政村范李庄001号,建筑工人,电话18709663466。
上诉人(一审原告)王成,男,汉族,身份证号412726199007164915,住河南省郸城县宜路镇徐庄行政村倪王庄001号,建筑工人,电话13673585797。
上诉人孟林(一审原告),男,汉族,身份证号412726199205116754,住河南省郸城县巴集乡刘庄行政村史孟营村106号。
诉讼代理人(第一批):
1、代理人程海,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18910535236。上诉人王友志和王奎林诉讼代理人。
2、代理人王道刚,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5662626526。上诉人王友志诉讼代理人)
3、代理人孟猛,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13526862630。 上诉人李康、孟林诉讼代理人。
4、代理人徐昭,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8612068218。
上诉人李康诉讼代理人。
5、代理人李贵生,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985500610。上诉人王成诉讼代理人。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住所地太原市小店区昌盛西街65号。电话:(0351)7176911。
法定代表人韩谜中,该局局长
上诉人不服太原市小店区法院行政裁定[2015年小行立字第2号],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原审裁定,指令原审法院立案审理。
上诉理由:
五上诉人2015年2月10日向太原市小店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为:1、确认被告2014年12月13-14日对四位原告王友志、李康、王奎林、王成(下简称四上诉人)限制人身自由11小时违法。
(被告2014年12月13日17时许到龙瑞苑工地北门外处警时)2、确认被告处警时警察未出示警察证违法。3、被告处警时未向原告调查被报警的治安纠纷情况违法。4、确认被告对原告李康使用手铐违法。5、确认被告抢夺原告李康、王奎林、孟林(两部,一部为王成使用被抢)手机违法。6、确认被告用手铐背拷原告王友志违法。7、
确认被告阻止原告王奎林向110报警求救违法。8、确认被告对四原告使用木镐把进行控制、恐吓违法。9、确认被告处警时和在龙城派出所对四原告殴打、体罚、虐待、侮辱违法。10、确认被告扣押四原告财物(身份证、钱包、手机、衣服、腰带、充电宝等)违法。11、确认被告对四原告的询问违法。12、确认被告删除原告孟林手机(王成使用被抢)视频信息违法。13、确认被告在周秀云“抢救”、死亡时不及时通知其原告王友志、王奎林等亲属违法。14、确认被告扣押死者周秀云身上携带的现金17000多元、周秀云和王友志的身份证违法。15、确认被告人员殴打周秀云违法。16、确认被告在周秀云被王文军等人殴打致伤生命垂危时拒绝施救违法。17、确认被告不当场制止王文军等人涉嫌违法和犯罪行为违法。18、确认被告人员多次踢周秀云身体并侮辱她装死违法。(15-18项诉讼请求在起诉后增加)
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返还扣押死者周秀云身
上携带的现金17000多元、周秀云和王友志的身份证,返还原告王奎林黑色小米充电宝。2、判令被告赔偿损坏原告王友志的手机(三星W2014)价值人民币8800元、赔偿损坏上诉人孟林的手机500元。
(以下赔偿不包括对周秀云的死亡赔偿、对王友志的故意伤害罪的
国家赔偿)3、判令被告支付四原告每人赔偿金元(共元)、支付四原告每人误工费(7天)元(共)。本项合计元。4、责令被告在全国性报纸和山西晚报陆续三天向五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刊登内容需要上诉人审核同意)。5、判令被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原告王友志5万元,李康3万元,王奎林3万元,王成3万元,孟林1万元。(前期医疗费已经支付)
起诉的事实与理由:
2014年12月13日下午4时许,太原市小店区龙瑞苑工地发生上诉人王奎林欲进工地项目部讨薪未戴安全帽与门卫保安发生口角推搡纠纷。保安队长报警后,被上诉人所属龙城派出所警察王文军、郭铁伟、3号警察、4号警察(均见照片)4人于17时许到达纠纷现场,未出示警察证,未向上诉人调查纠纷情况,查看上诉人李康身份证时辱骂,并要拷李康,李康拍照时王文军抢夺其手机;王文军等人辱骂王友志并按倒在地并强行将其背拷;郭铁伟等警察抢走证人王成拍照的手机(是上诉人孟林新买的);警察郭铁伟、王文军强行把上诉人王友志、李康、王奎林、王成(下简称四上诉人)押上警车;4号警察在警车上用木镐把戳打上诉人王友志、控制四上诉人并辱骂,阻止上诉人王奎林向110报警求救并抢走其报警手机;警察王文军等人殴打女工周秀云致死(已按照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警察郭铁伟和3号警察一起追赶抢夺上诉人孟林现场拍照的手机,导致手机摔地显示屏损坏。18时多四上诉人被押到龙城派出所,王文军、郭铁伟等警察分别对四上诉人实施辱骂、殴打,殴打时上诉人王友志的手机显示频被损坏,王友志被打断6根肋骨(已按故意伤害罪立案处理);并强令脱去棉衣、腰带、鞋子,不给喝水吃饭实施虐待;长时间关押在留置室光脚抱头蹲地进行体罚;扣押四上诉人的钱包、衣服、身份证、手机、充电宝,返还时被上诉人删除了上诉人孟林手机(王成使用被抢)中的现场录像。
18时多,太原市120急救中心人员在龙城派出所对死者周秀云“抢救”和宣布死亡时,被上诉人龙城派出所教导员周二龙、所长张政军明知周秀云的亲属被关押在该所,不通知亲属处理,侵权自行决定处置。龙城派出所警察扣押周秀云随身携带的17000多元现金以及周秀云和王友志的身份证,在上诉人王友志多次索要后拒绝返还。
在明知四上诉人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当日23时至次日3时许,被上诉人的11名警察违法对四上诉人进行询问,目的是恐吓,动摇上诉人为死者周秀云和自身维权的决心和意志。
以上过程,被上诉人均未办理传唤、盘问和继续盘问通知书、留置、扣押物品清单、询问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_警察法》《_治安管理处罚法》,《_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_令191号),_的《公安机关警察证使用管理办法》、《110接处警规则》、《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等规定:1、警察执法前应当主动出示警察证等执法证件。2、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处警时,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应申请法院或人民调解组织来处理。3、对于民间纠纷引起应当给当事人治安处罚的案件,情节较轻、当事人愿意调解的,适用调解。4、有违法行为嫌疑的人才可以盘问、留置,发现没有违法行为,应当立即释放。5、对当事人实施强制措施前必须依法向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获得批准。6、禁止以继续盘问的形式代替行政处罚或实施变相非法拘禁。7、禁止对被盘问人实施殴打、体罚、虐待、侮辱。8、遇有下列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才可以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9、继续盘问时如需暂扣物品,需当场开具暂存物品清单。10、专职处警警察应当掌握基本的救人、救灾及医疗救护技能。11、对被传唤、盘问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12、警察应当严格依法、文明执法,不得有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行为。(13、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适用继续盘问:(一)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但未经当场盘问、检查的;(二)经过当场盘问、检查,已经排除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的;(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定最高处罚为警告、罚款或者其他非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14、批准带回派出所继续盘问的,应当向被盘问人出具《继续盘问通知书》)。
警察执法指警察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职务的行为,不依照法律规定的警察行为,不属于执法,而是“执违法”。对待警察的违法和犯罪行为(此时的警察已经转变为违法犯罪嫌疑人,不具有警察的法定职权),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刑诉法、宪法等规定,公民不仅不应配合,而且应当依法坚决予以制止,条件允许时,应当扭送其去检察机关。本案五名上诉人均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无阻碍被上诉人人员执法的行为,更没有配合被上诉人警察违法行政的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和事实,被上诉人被诉行政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严重侵犯了上诉人人身权和财产权,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现请求法院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监督纠正被上诉人的违法行为,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国家法治,裁判支持上诉人诉讼请求和赔偿请求。
2015年2月10日,上诉人向太原市小店区法院起诉,2月15日该院行政裁定书[2015小行立字第2号]裁定不予受理,认为上诉人的起诉“不具备起诉的法定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_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不予受理”。
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裁定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第十三条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四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四十一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法院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四十四条第(十一项)规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是:“(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
前款所列情形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依法受理。”
根据上述规定,起诉的原告是认为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告明确是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诉讼请求明确有14项(后增加为18项)和相关的行政赔偿请求3项;事实根据详实,附有7位证人证词、照片、通话详单、照片等证据105页,还有视频光盘1张;被告所在地为太原市小店区,原告是向基层法院小店区法院起诉。至于“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必须要有法律或司法解释的其他起诉要件的规定,但原审法院没有具体阐明“不具备的其他法定要件”的规定和事实是什么,说明上诉人的起诉没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情形。
上诉人认为,自己的起诉完全符合法定条件,原审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原审法院违法不受理,实际是为了包庇被上诉人的违法行为,不惜剥夺了上诉人诉权,对上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明显的枉法裁判。请求上级法院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纠正原审法院的错误,依法作出公正裁定。
太原市中级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 份
上诉人王友志、李康、王奎林、王成、孟林
诉讼代理人程海、王道刚、孟猛、徐昭、李贵生
行政赔偿上诉状范文 第4篇
行政上诉状
上诉人X县交通工程队,住所地X县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徐X,队长
被上诉人XX县水利电力局,住所地X县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方X,局长。
第三人余X,男,1958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市人,X县第一建筑公司职工,住X县X街XX号。
第三人时 X,男,1942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市人,X县林业保修厂职工,住X县X 街X号。
第三人X县矿产管理站,住所地X县X街X号。
法定代表人刘X,站长。
上诉人因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和行政侵权案,不服X县人民法院1993年X月日X(93)行字第XX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维护我队合法权益。
事实及理由:我工程队于1990年春季,经县矿产管理站、县工商局批准,成立了交通工程队打捞石料小队,并申领了《船舶营业运输证》、《采矿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亦向县税务局进行了登记。并由被告县水利电力局批准我队在南浦溪从马莲河到新亭止河段开采砂石。有效期三年。《水法》颁布后,县水利电力局对我队开采砂石的行为,没有提出过异议,1992年X月X日突然电话通知我队填报《河道采砂申报表》,此后以我队危及电灌站安全及枯水期抽水困难为理由,要改换我队的采石地点,我队没有接受。被告遂将我队已经取得开采砂石权的河段另批给第三人余X和时X开采,并发给《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三个月。在规定期限内第三人共采砂石500多立方米。
我队遂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理由是: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已批准先队在南浦溪由马莲河到新亭止河段采砂,又违法将同一河段另批给第三人开采,侵犯了我队的合法权益。因此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县水利局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批准我队继续采砂,同时立即制止第三人余X时X在此河段的采砂行为,并判令县水利局赔偿我队因行政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县法院认为工程队于水法实施前,经批准发证在指定的河道采砂是合法的,这是正确的。但又
说水法实施后,县水利局作为河道的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行政管理,对河道采砂具有批准权。有权调整原告的采砂范围,没有构成行政侵权,判决不负赔偿责任。这是错误的。我队已有关行政机关批准,在指定采矿范围内享有合法的采矿权利,应受法律保护。水法实施后,我队申请补办审批手续,符合法定条件,县水利局擅自将我队具有采矿权的河道另批给他人开采砂石,是行政侵权行为,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请依法公正判决。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四份 X县交通工程队(盖章)
XXXX年X月X日
行政赔偿上诉状范文 第5篇
行政上诉状
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性别:男,民族:汉,出生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住址:梁平县石安镇刺竹村,邮编: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梁平县石安镇人民政府,地址:梁平县石安镇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董______,职务:镇长。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副镇长。
案由:上诉人因不服___县人民法院(2010)梁法行初字第22号行政判决, 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请求:因被上诉人的工作人员失职及在执行职务中给上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被上诉人承担行政侵权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理由:
上诉人与田______与1995年6月在福建省福州市务工时认识,1995年11月23日在被告处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双方感情不和。2000年1月6日,双方在___镇民政办办理离婚手续未果,第二日各自外出务工,后田______便杳无音讯。2010年______月上诉人向___县人民法院___法庭起诉,要求与田______离婚。___法庭经调查发现,结婚证上田______的身份证号码系无效号码,由此上诉人才知道田______是用虚假身份办理结婚登记。被上诉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由于当时办理结婚登记工作人员的失误对田______的身份审核不严,导致原告之妻田______身份不明。其行为违反了_《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婚姻登记应当由当事人提交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的规定。给上诉人造成了间接经济损失。
《宪法》第41条第三款规定: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 权利。”《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 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为了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被上诉人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赔 偿责任,纠正其错误,特依《行政诉讼法》第58条之规定,向你院上诉,请求依法公正地审理此案,责成被上诉人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 致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上 诉 人: 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上诉状副本一份。
行政赔偿上诉状范文 第6篇
一、被上诉人的野蛮暴力强拆行为已经给上诉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上诉人节衣缩食为翻建房屋耗时几个月已经几乎倾尽家财,被却被上诉人滥用职权动用机械几小时所强行破坏殆尽,如此野蛮行径,不仅为和谐社会政府应当树立的良好为民服务形象所相悖,也与法治社会政府应当依法行政的法律规定格格不入。
1.起诉之前,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沟通协调,其工作人员振振有辞,对上诉人冷眼相向,双方对薄公堂完全系万般无奈。
2.被上诉人在庭审中辩称上诉人翻建房屋无合法手续系违法行为,其系制止,但是通过法庭审理查明,完全系被上诉人颠倒黑白、无理的狡辩,何为象征性的制止?上诉人代理人在庭审业已提出,即便为行政处罚,也当遵循适度原则,但是被上诉人是把上诉人一家拦住,动用推土机强行破坏,完全系野蛮暴力的故意破坏行为,上诉人为此将向检察机关建议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于被上诉人违法行为及留下的满目疮痍的破坏现场,上诉人在原审中提交了录像及照片,且原审法院也予以采纳了。
3.庭审结束后,上诉人仍旧寄予能以协调解决赔偿问题,被上诉人工作人员爱理不睬,丝毫未有一点赔偿意愿。
被上诉人给上诉人造成了重大损失是客观事实,损失包括被强拆房屋的水泥、砖头、沙子、钢筋等原料及建筑人员工资、租赁钢结构的租金,该笔经济损失是普通农民家庭所难以承受的,得到赔偿也是理所应当的。
二、上诉人请求被上诉人赔偿损失有事实证据。
就上诉人请求被上诉人赔偿损失,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没有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据,这是与事实不符的。上诉人在庭审中提供了被上诉人进行野蛮暴力强拆的违法行为及造成的财产损毁结果的现场录像、照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上诉人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且通过被告的答辩中提到的“只是象征性的制止了原告的违法行为”,就已经能够证明该损坏系被上诉人所为,且在开庭之前原审法官亲自去上诉人家的现场确认过了破坏的惨烈程度。上诉人提供的录像、照片能够还原现场遭破坏的情形。综上,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赔偿财产损失有事实依据。
三、程序上,原审法院法官未行使释明权。
在原审中,上诉人提出财产损坏的事实,被上诉人也予以默认,但是赔偿的数额是上诉人大体估算的。原审法院在庭审中也未向上诉人释明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予以鉴定损害的价格及如果不鉴定的不利后果。常理上原审法院应当主动征询双方的意思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损失进行价格鉴定。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原审法院一方面未向上诉人提出确定损害的精确数额的证据,而且上诉人在起诉中也注明要求万元系粗略的大体估算,至于损失到底多少可以通过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得出;另一方面,原审法院也未主动委托专业鉴定机构。
四、被上诉人对上诉人要求赔偿的`数额,未提出实质的辩驳理由,应当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原审中被上诉人一直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百般狡辩,与此同时对自己的破坏行为也予以了默认,但是对上诉人的要求的赔偿损失却未提出实质性的辩驳意见。其等同于默认了上诉人提出的赔偿万元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为此,原审法院应当支持上诉人的请求,但是匪夷所思的是原审法院却做出了截然相反的判决结果。
五、从公平正义角度,因上诉人行政违法造成上诉人的损失理应给予赔偿。
因上诉人的行政违法行为致使上诉人遭受了巨大经济是客观真实的,但是为何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到原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仍振振有辞、拒绝赔偿?本来一介草民的上诉人与法律赋予行使权力的被上诉人房山镇人民政府地位就是不平等,在被上诉人给被管理者的上诉人造成了损失却拒绝赔偿,该行为与情理所不容,与法律所相悖。上诉人认为,本次xxx的行政赔偿案件原审法院因种种原因未确定赔偿数额,希望二审法院能从公平正义角度判令被上诉人对其造成上诉人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六、从社会和谐角度,案结事未了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被上诉人应当赔偿上诉人经济损失。
上诉人未得到赔偿对于法院案子了结了,但对上诉人来讲拿到的仅为一纸空文,该赔偿只能寄希望于二审法院。同时希望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目的,避免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出现。
综上,望二审法院,支持上诉请求,判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经济损失。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孙某
民事答辩状在两种情况下提出:
1、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就诉状(起诉状)提出答辩状。
2、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和上诉人的上诉状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将副本送达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状。
综上所述,在民事案件庭审阶段,作为被告,要给法院提交答辩状,这个是表达自己意见的书面文件。在格式上,答辩状分为开头、正文及结尾部分。被告要针对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和指控展开辩护,比如原告提出的请求不合理,证据不充分等。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长治市上党区韩店街道办事处(原长治县韩店镇政府),住所地,上党区韩店镇新建路……号。
法定代表人和旭峰,职务韩店街道办事处主任。
诉讼请求
请求贵院依法查明事实,撤销长子县人民法院《2020晋0428行赔初8号判决书》。
事实理由
一、关于上诉人房屋材料赔偿的问题。一审判决认为上诉人“所建造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依法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上诉人认为:
1、无论是否违,根据《物权法》相关的规定,上诉人对房屋建筑材料享有所有权,被上诉人违法强拆给上诉人造成的材料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被上诉人最起码应当下发通知限期让上诉人自行拆除,如果上诉人拒不拆除才可视为放弃了该财产权利,被上诉人方可。但是被上诉人没有做出公告、没有做出处罚决定书、没有给上诉人合理期限去自行拆除。而是在无紧急性、紧迫性的情况下闪电式违法强拆,理应赔偿。
上诉人2017年5月18日下午接到政府通知电话立即于当天分购买北京赵公口到晋城的客票,坐车抵达强拆现场是19日上午分,房屋已经被拆除所剩无几,且有大量警察拉有警戒线禁止进入和拍照,上诉人有车票、新闻中心发布的强拆现场的警察和警戒线的照片为证。
2、上诉人的唯一住房是无证建筑,但是不等于违法建筑。 无证建筑是否为违法建筑是具有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如规划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认定,是行政机关的职责。人民法院司法权不能代替行^v^在法院的判决中直接逾越权限认定无证建筑为违法建筑。
二、关于被埋财产问题。一审认为“原告主张涉案房屋内家电、生活用品等物品未搬离出来”“原告提供的证据未能证明其主张”。但是上诉人认为自己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财产被埋:
1、证据“客运车票”证明上诉人没有合理的时间搬离自己的物品。
2、上诉人的两个证人法庭上详细说明了上诉人房屋内财产情况,物品摆放位置。
3、被上诉人的证人也明确说到“看到房屋内有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v^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2条“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因此,被告证人对于己不利的证词,法院应当采纳。
行政上诉期限是个对我们既陌生又熟悉的词语,因为大家都知道行政上诉是有期限的,然而行政上诉期限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应该怎么看?
《xxx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复议后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诉法45条)
......
上诉人(一审原告):X省X市机械服务中心地址:X市X区X街X号。
法定代表人:夏X,男,1942年4月出生,汉族,系X市机械服务中心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X,男,1947年5月出生,汉族,系X市机械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现住X市X区XX街XX里X号,电话:XXX,
行政赔偿上诉状范文 第7篇
一、X市机械服务中心没有违反国家工商法律规定,其经营符合被上诉人审验的营业许可范围。前不久,xx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在审查我中心与某客户的经济合同时,认定我中心违反规定,有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并给予罚款处罚。我们认为,这种处罚是错误的。因为我中心虽然从事了一项原来营业许可之外的经济项目,但根据我市人民政府(1987)X发第X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已向x市进行了申报,并被批准增加经营范围。
此批示复印件附后。
二、我中心因受被上诉人的错误行政处罚,使信誉及经营活动受到很大影响。某些客户对我中心的信誉提出异议,出现了产品滞销,经营困难的情况。而且行政机关对我中心的罚款是从流动资金中划拨的,影响了我中心流动资金的使用和经营活动,使我中心经营收入受到极大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损失XX元。这些损失是由X市X区工商局的错误行政处罚造成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1款、第68条第1款之规定,X区工商局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一审法院在(1991)X法行初字第79号行政判决书中,消极维持被上诉人的行政处罚不合法。这个判决,显然是在没有尊重事实的情况下作出的。为此,我们向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撤销被上诉人的行政处罚。
X省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市机械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夏X(签字)
委托代理人:杨X(签字)
上诉人:xx公司,住所地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
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长
被上诉人:xx,男,汉族,1985年6月21日出生,住在xx,公民身份证号xx
上诉人不服xx区人民法院(2016)皖xx民初xx号民事裁定书之裁定,特依法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裁定,指定一审法院进行实体审理。
事实与理由
一审法院认为xx公司与xx之间的经济纠纷属于职工执行公务在单位借款长期挂账产生的纠纷,不存在平等主体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工执行公务在单位借款长期挂账发生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答复》精神不符合民事案件的受理条件,做出驳回起诉的裁定。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裁定是不合理的,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工执行公务在单位借款长期挂账发生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答复》界定的范围是职工在执行公务期间向单位借款没有及时冲账发生的纠纷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显然与本案的事实是不一致的。
本案中,上诉人并不是依据被上诉人没有及时向公司冲账的凭证向其索要借款,而是依据被上诉人出具的《情况说明》向其索要借款。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签字确认的《关于xx在公司财务挂账及未交办公用品的情况说明》具有平等主体之间的借据性质。虽然被上诉人的借款是其在职期间执行公务的预支款项,但是20xx年x11月份已经从xx公司离职。20xx年4月17日,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出具了一份关于被上诉人在职期间向公司借款的情况说明,被上诉人对上述借款表示认可并签字确认。上诉人出具该份《情况说明》所要证明的内容是被上诉人虽然已经从公司离职但仍然欠公司借款共计人民币元,被上诉人签字确认表示认可上述事实。因此,该份《情况说明》具有平等主体之间的借据性质,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月xx日
上诉人因__________纠纷一案,不服_____法院于____年__月__日__字第__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包括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销、变更原判决)。
事实和理由:
(应全面陈述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不当或错误,以及程序违法方面的问题,提出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包 括在一审程序中未提供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1、本上诉状副本___份。
2、证明材料___件。
申请人……[姓名、*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法人和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或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工商个体户,写明其字号、业主姓名等)。]
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姓名、*别(与申请人关系)、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
委托代理人……(律师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申请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附:1。书*______________份
2。物*______________份
3。*人*言__________份
4。*人姓名: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行政强拆行为违法赔偿上诉状行政强拆行为违法赔偿上诉状 您好行政上诉状,您可以在申请赔偿中加入请求恢复原状,如果不能恢复原状请按照房屋及房屋内物品的价值进行赔偿。(前提是您没有签订房屋征收补。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提醒各位朋友们: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征地拆迁案件中,被征收人认为强拆违法的,可以待强拆行为确认违法之后,再提。
房屋拆迁行政上诉状范文是什么样的 法律咨询律师 主办律师 执业10年 咨询我 诉人因原告张某泉认为被告南某市房地产管理局作出的“某房裁[2006]154号房。只有违法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行政起诉书范文示例,合法行政行为不能构成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仅以客观上行政行为违法为要件,而不以行政主体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要件。一般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
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胡__________,男,65岁,汉族,__________市人,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厂退休工人,住本市__________、村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赖__________,局长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王__________,副局长
案由:_________________上诉人因不服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行初字第4号行政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撤销______区法院()______行初字第4号《行政判决书》,依法改判;
2.因被上诉人的工作人员失职及在执行职务中给上诉人造成的建楼损失,应由被上诉人承担行政侵权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上诉理由:_________________
1.上诉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被上诉人批准,在______村______街______号自己家院内建成一座二层东楼。上诉人是以审批的图纸”〔〕_____建字第______号《私房建筑许可证》为依据,并由被上诉人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画线、打桩定位后,上诉人才进行建筑施工的。为了在施工中不和邻居发生矛盾,上诉人之子李__________到被上诉人办公室,当面在批准的建楼图纸上加盖了自己的手章,并当场指明这米(见图纸)是西侧房檐。被上诉人听后没做任何表示,也没有往图纸上作记录说明。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4日,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去掉西房檐10厘米,然后在房顶上修一个高梭,不要让雨水从西边流出就行。从被上诉人这一要求来看,足以证明原审法院《判决书》中的经查“……讲明不要有任何建筑物(指房檐)”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原审法院片面地听取被上诉人没有任何根据和证明的说法来作为判决的依据,是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规定的。如果案件的事实、证据不清楚,应予调查核实,不能轻信一方自述。
2.原审法院的《现场勘验笔录》大部分失实,但是造成这个失实的原因何在呢?原审法院不做深入的调查研究,甚至连上诉人提供的有关证明(书证、调查笔录)也未详细调查核实,就以《现场-勘验笔录》为依据进行判决,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失职行为。据上诉人所知,在建楼时由被上诉人现场勘验、打桩定位;在建楼一米高时,有其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当时及以后均没有提出异议。这方面的情况,为什么原审法院不给予考虑呢?上诉人建楼西侧留窗户,是原图纸就有的,只是门的位置安在南边,并不像原审法院《判决书》所说“原告申请图纸的西立面是向西开门,但楼房建筑向南开门。因此出现西侧窗”那样。原告楼门留在南面,被告及工作人员是知道的,是看过现场的,有关证据都证明了这一点。从(判决书》中提到“西侧窗”问题,也足以说明“西边米处不要有任何建筑物”说法是荒谬的。如果把门安在西侧,二层没走廊、房檐,又怎么进屋呢?再说为房檐发生纠纷时,被上诉人只说西房檐去掉10厘米即可,其他问题概不追究。这只能说明上诉人允许或默认建楼的现状,不作任何处理。现在被上诉人又出尔反尔,对这种行为原审法院就不应给予保护,更不应该作为定案判决的依据。
3.原审法院认为:_____
行政赔
原告:张xx,男,53岁,住xxxx街xx村南区72号。被告:xx市教育局,熊xx,局长。诉讼请求:一、判决告履行依法处理政赔偿申请的法定职。二、判决被告赔偿自1995年12月2010年8月(至)的损害。实和理由:虽然被告对原告的侵害始自1991年。但是,自199512月起,实施的涉嫌迫劳动等犯罪的陷害行为,已由余市处理*突出问题及体*事件联席议办公室确认为:违法,以新:搁置工伤争议,予假待遇陷害了。特对自1995年12月至2010年8月,十期间对原告的损害,提出行政赔偿诉讼如下:一、xx教育局实施持续涉强迫劳动等犯罪的陷害行,是自1995提12起,由xx勾xx等法律主体的职务为,同实施的。并由朱开权自2005年2月1日以来,持续实施的。
年11月起,xx市教育局实施了以停资,图续实施涉嫌强迫劳动犯罪的害。但已有2010年8月,被决定:自2008年11月以来,变更为搁工伤争议,予病假待了。二、虽然,与强迫劳之前的,在家休期的待遇有区别。由额工,变成80%或者50%的*了。但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已被纠正了。或者说,已被确认为违法了。为此,xx市教育局是要承担非法限制原告人自由期间的损害赔偿的。三、赔偿的内容:1、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损费。以xx市当前平*的五倍赔偿。2、是原告为*的材料、财产,和精力失费赔偿百五十万元。3,在强劳动期间,仍以涉嫌*、伤害犯罪行为陷害原告的损害,赔偿300万元。为维护劳法律、法规肃*,追被以第三人侵的法律责任,特提起上述行赔偿求。因这是不断向余姚法院起诉,仍无反馈消息的。特向上级法院提出
具状人:张xx,shengxin118
2015年4月12日附:四部门、等。
根据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适用法律、程序三方面,写不服一审判决的理由。没有看到你的案件材料,无法明确回答。以下是一个案件的上诉状,仅供参考。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ⅹⅹ
地址:ⅹⅹ县ⅹⅹ镇
被上诉人: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出生,ⅹⅹ族,住ⅹⅹ省ⅹⅹ县ⅹⅹ镇
上诉人对ⅹⅹ县人民法院ⅹⅹ初字第ⅹⅹ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ⅹⅹ初字第ⅹⅹ号民事判决书;
2、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事实及理由: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的审查判断和采信均存在明显错误。
本案的客观事实ⅹⅹ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有误。
本案双方属于ⅹⅹ法律关系,应当适用ⅹⅹ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原判决认定事情不清,适用法律有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清事实,撤销一审判决,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
ⅹⅹ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ⅹⅹ
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行赔字第______号
赔偿请求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赔偿义务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赔偿请求人认为本机关有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给其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机关提出如下赔偿请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调查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事实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据予以*实。
(赔偿义务机关)认为______的行为,无法律依据,应予撤消。此行为同时给赔偿请求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应予赔偿的情形,应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提出的____________的损失,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范围。经赔偿义务机关____________与赔偿请求人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协商,就赔偿请求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赔偿请求人和赔偿请求机关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赔偿请求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赔偿义务机关: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拆迁的时候,很多被拆迁人对拆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是很了解,尤其是出现拆迁纠纷后不知道该如何对自己的拆迁问题进行解决,但还是有些人会想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咨询律师,我们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当事人权益最大化,其中就有些当事人问到了,为什么征地拆迁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大家整理解答相关问题。
一、征地拆迁案件属于行政诉讼
大家应该知道,征地拆迁法律规定由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征收拆迁,也就是说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为征收拆迁的主体,包括与被拆迁人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一旦发生拆迁纠纷就是与这些征收拆迁的主体体现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xxx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二、征地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根据xxx《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
城市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两种,而选择哪一方式比较恰当,在依据具体的情况由被拆迁人自行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上诉人: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如果是行政机关作为被上诉人的,则应写明行政机关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被上诉人: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如果是行政机关提起上诉,则应写明行政机关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如果一审原告、被告都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则都列为上诉人)
上诉人因xxxxx一案(写明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书所列的案由),不服xxx人民法院x年x月x日(xx)字第xx号判决(或者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写明要求上诉审法院解决的事由,如撤销原判;重新判决等)
上诉理由:
(写明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正确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xxx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 份
xxx(签字或者盖章)
x年x月x日
原告:_________________黄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岁,汉族,__________县人,系已故被害人原__________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之姐。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局长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贸易石油化工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杨__________,经理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撤销被告_____________市公安局非法拘禁被害人黄成的违法行为。
2.责令被告及第三人返还和赔偿因被告非法扣留并已无理付给第三人所属原告财产____________元及利息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责令被告赔偿因非法拘禁行为所造成的被害人黄成本人及其所在公司的损失。
4.诉讼费用由被告及第三人全部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市公安局突然将因公出差到__________市的__________公司经理____________非法拘留,并借故对其收审。声称: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贸易石油化工公司状告光达贸易公司诈骗其货款____________元,要求____________公司及____________偿还本息____________元,否则不予放人。原告黄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姐)被迫付给__________、公安局人民币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天之后,____________才获自由。由于____________无辜被__________、市公安局非法拘禁,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摧残,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不幸身亡,致使黄成所在公司关门停业,损失惨重。
原告认为,被告非法拘禁被害人____________,是一起典型的公安机关强行抓捕经济纠纷案当事人作“人质”,帮助他人敲诈勒索的严重违法行为。对被告的这一违法行为,理应被确认为非法。因为,被害人____________及所在公司与第三人__________贸易石油化工公司从未发生过任何业务往来,何来欠债诈骗之说。被告置上述事实于不顾,竟将利用“人质”非法从原告处勒索来的____________元巨款划给了与原告无任何牵连的__________贸易石油化工公司。被告的行为严重地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也违反了^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案件处理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给原告及被害人造成了极其惨重的经济损失。
为了维护原告__________及被害人____________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___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上诉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 民族:_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法院于____年__月__日__ 本文提供最新离婚起诉书范本,以供读者参考。
上诉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
民族:_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法院于____年__月__日__字第__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理由及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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