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与劳动争议诉讼程序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性质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是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将劳动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的一种法定程序;而劳动争议诉讼是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的程序。
2、受理机构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而劳动争议诉讼由人民法院受理。
3、当事人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是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动争议诉讼的当事人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的一方当事人,即劳动者。
4、程序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开庭、裁决等;而劳动争议诉讼的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开庭、判决等。
5、法律效力不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而劳动争议诉讼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
建议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法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和规则,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法规定了劳动争议诉讼的程序和规则,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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