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作者有权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受该单位为工作人员提供的工作条件,同时就接受单位在范围内安排的任务,并接受单位在工作上的必要的监督和指导。
(二)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
(三)创作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单位在作者的职责范围之外并在单位的正常业务之内委派作者完成某些作品,除非双方有新的约定,不属于法定的职务作品。
(四)作品基本上是依作者自己的意志创作,而不是依单位意志创作。如果是按照单位的意志创作的作品,不是职务作品,而是单位作品,即应视单位为作者的作品。
二、什么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在我国,除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为“一般职务作品”。
三、什么是特殊职务作品这是指根据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综上可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作品是否属于职务作品产生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以上便是法务时刻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怎么写作品是属于我公司的证明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务时刻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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