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是由出于人权保护和维护司法公正与平衡的目的而设立。
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规章,指导各县区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查、办理,为经济困难而又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向社会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是国家拨款设立的,是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的贫穷人服务的,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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