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合伙的规定有: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以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连带责任。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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