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劳动者分身乏术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法律人士代理劳动,以更好更专业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任何权利都是有限制的,所有劳动事务都能代理吗?今天,律师工作站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用。
所有劳动事务都能代理吗
所有劳动事务都能代理吗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权可以分为法定代理权和委托代理权,在取得方式上,法定代理权和委托代理权是不同的:
法定代理权的取得
法定代理权因具备法律规定的法律事实而取得。这种事实既可以是规定的亲属或其他具备资格的自然人、社会组织,也可以是在有该资格的人发生争议时,由有指定权的机关选定,或由法院判决指定。
委托代理权的取得
委托代理权的取得根据是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授权行为相当重要。重大事务的授权,以用书面形式为妥。用书面形式授权即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记载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及期限。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的更审慎方式是订立委托合同,通过合同,规定双方权利义务,代理人取得代理权。有书面授权委托合同,就无需单独的授权委托书。
对于一般的劳动事务,可以劳务代理。但是涉及到人身关系或者必须劳动者亲力亲为的事务,不能代理。
什么是事务代理
法律常识:
劳动保障业务代理,是指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劳动保障业务代理机构,依法接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委托,承办招工招聘、职业培训、测试测评、档案管理等劳动保障业务的管理和服务活动。
法律依据
《关于深入开展劳动保障业务知识培训的通知》一
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人员精简的情况下,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加强劳动保障业务知识培训,使劳动保障工作者全面了解劳动保障工作的沿革和现状、目标与任务、政策与管理,培养一大批能把握全局、通晓业务、精于管理的工作骨干,是摆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面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是做好新形势下劳动保障工作一项带根本性的基础建设。
《葫芦岛市劳动保障业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劳动保障业务代理,是指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劳动保障业务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委托,承办招工招聘、职业培训、测试测评、档案管理等劳动保障业务的管理和服务活动。
什么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一、什么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为其代理人事关系、托管档案、办理户籍入户及相关劳动保障具体业务的一种有偿服务。
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档案托管、代办失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接续手续、代办自由职业者个人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劳动关系转移、退休及待遇申报、伤残评定、职业技能资格申办、出国政审、代理户籍关系及其它。
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范围有哪些
1、各类企业招用的劳动者,包括:国有、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合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2、辞职、解聘、未落实单位以及自谋职业和失业期满的企业职工。
3、各类院校毕业生和转业退伍军人。
4、有劳动人事代理要求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程序是什么
1、单位集体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须由单位工作人员持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代理人员花名册、职工个人档案,签订代理协议,确立代理关系。
2、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须持解除合同报告书、身份证、个人档案、邮政存折签订代理协议,确立代理关系。
3、通过灵活就业形式首次办理就业手续的,须由本人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表》、身份证、邮政存折签订代理协议,确立代理关系。
四、实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后如何缴费?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在代理期间应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代理人员在代理期间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分别是20%和9%,缴费基数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每年按市政府公布的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80%、100%每年3月初自由选择。代理人员应于每月5日前按协议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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