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的观点吧。
代理权的消灭,即代理权的终止,是指代理人失去代理的资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理分为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那么,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网友咨询:
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律师补充:
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
1.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委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2.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3.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对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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