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关于律师代理合同需要注意哪些的问题,下面法行时刻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二、和律师的委托书是否一定是本人签字
1、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不需要和律师签,而是需要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合同会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委托律师办理诉讼事宜,需要和律师签署授权委托书。律师代为办理诉讼事宜,必须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不签不合法而且容易引起争议。
2、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3、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4、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对于起诉要关系着很多很多的问题,因此,在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了再签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行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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