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以哪种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其均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duduzhe.cn/fb8efC2pXUAFUBVQ.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