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的村民张先生(化姓)反映,今年5月31日,他的哥哥驱车从该县板升乡集市返回位于兰朋屯的家,行驶到比后屯路段,在一个下坡弯道处翻下悬崖。张先生的哥哥受伤,车上的4名乘客不幸身亡,其中包括一名不到1岁的儿童。7月6日,他收到了此次交通事故的认定书,交警认为“驾驶员(张先生的哥哥)未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兄弟俩对此责任认定不服,向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申请书中指出,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监管不力”,一条原本计划在2021年竣工的三级公路工程拖延致车祸发生时都未竣工,群众不得不绕道走路面状况较差的屯级道路。兄弟俩认为,该县交通运输局应承担本案交通事故的部分责任。针对张先生的申请,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出具复核结论,决定维持县公安局的责任认定。对此,张先生表示,将考虑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如何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l、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2、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3、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判决;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a、主要证据不足的;
b、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d、超越职权的;
e、滥用职权的;
(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4)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5、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
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多少日?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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