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规定年龄满18周岁的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就是说在这个阶段人体的一切机能开始走向成熟,被社会定义为“成人”,不再享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呵护,但是可以享受成年人享有的任何权利,开始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扩展资料
成年和未成年的界限:我国宪法等有关法律,关于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法律界限是十分明确的。 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是成年的标志。宪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年满18周岁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详见宪法第三十三条至五十六条) 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参考资料: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法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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