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网上爆料前男友“渣男”反被告侵犯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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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一女生与男友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分手后,该女子回想之前的种种不满情景,遂在其男友的校园论坛内发帖爆料其是“渣男”,还曝光了两人的微信头像及大量的微信聊天记录。同时,该女生还将其前男友的头像上P上“渣男”二字。该网络文章及照片在校园论坛发布后迅速广泛传播并引起热议。该女生的发文导致其前男友在校园内被大量同学认出并导致室友对其背后议论。但其前男友认为该女生所发布的文章内容很多都是其个人编造杜撰出来的虚假内容,系恶意诋毁他人名誉及侵犯他人的肖像权。这导致该男生在校园内抬不起头并出现社会性死亡效果。其后,该男生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该女生立即在校园内停止侵权行为删除发布内容,并对该男生在校园论坛内进行公开道歉及赔偿相应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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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女生在收到法院的起诉后,情绪异常激动。声称两人系因对方劈腿而分手,她才是这段感情的受害者。因为此事而辞去工作整日在家中以泪洗面,痛哭流涕。甚至出现精神抑郁有一定程度的自杀倾向。该案后经法院多次居中协调后,该女生逐步从感情中走出并声称不会自杀。该案后经法院依法审理裁判,法院认为该女生的行为虽然情有可原但毕竟其所爆料的内容涉及到双方的隐私且将他人的肖像权进行诋毁,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应当删除所发布的内容并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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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该案的发生经过来看,该女生虽然在感情中受到伤害。但其不理智的发文爆料行为及P图行为确实对该男生的名誉权、隐私权和肖像权构成严重侵犯。而该女生也因发帖行为对其自身造成了二次伤害。感情生活中,很多人往往因为自身的激动行为而触犯法律甚至锒铛入狱,后悔莫及。本案中,该女生行为已严重侵犯他人人格权,应当停止侵权行为删除发布内容并在校园论坛内公开道歉来恢复该男士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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