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23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要赔偿吗

一、名义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要赔偿吗

1、要赔偿损失。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院应予支持。

2、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

二、股东的分类

1、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2、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3、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创始股东也叫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duduzhe.cn/fbda9C2pRVQFdB10.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出资人瑕疵出资时是否也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裁判要旨集体所有制企业既具有法人地位又具有营利性,在性质上属于《******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营利法人”。原审法院仅以被执行人的企业类型为集体所有制为由,即认定本案不符合该条规定情形,并从程序上驳回追加申请,适用法律有

    2024-12-11 02:44:07
    45 0
  • 企业成立时终极出资人是什么意思

    导读:在国家的制度中没有终极出资人的规定,出资人的话就是在企业创办的过程中,投入了企业所需要的资金或投入了企业需要的技术,产权的自然人,简单理解,企业出资人的话就是企业的,但股东又分成挂名股东和两种类型。 一、企业成立时终极出资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上没有终极

    2024-12-10 22:02:06
    49 0
  •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什么撤销该决议

    问题解答: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院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关系不受影响。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可以撤销。 法律依据: 《》第二

    2024-12-10 21:25:45
    40 0
  • 隐名出资人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隐名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那么,隐名出资人存在哪些风险呢?法务时刻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隐名出资人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隐名出资人存在的法律风险如下所述: 第一,隐

    2024-12-10 21:21:57
    47 0
  • 个人独资企业与出资人债务冲突怎么解决

    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资金是它运行的基础前提和物质基础,而出资人便是企业的一把手,即管理者。所以说,当企业面临到一些问题时,往往个人独资企业与出资人之间就会产生一系列的冲突。以下就是法务时刻小编为您编写的有关“个人独资企业与出资人债务冲突怎么解决”的相关知识

    2024-12-10 21:17:49
    51 0
  • 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是)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2024-12-10 21:17:43
    42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