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在谈恋爱期间已经支付过彩礼,但是并没有办理手续,或者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并未共同生活在一起,分手之后,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去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会支持的。
一、彩礼钱分手之后可以要回吗?
应该归还。彩礼并不是两个人在相处的过程中赠送给对方的礼物,彩礼的意义就是两个人的时候,男方给女方家里面的钱,既然两个人选择分手,不准备结婚了,那这个钱就要还给男方。
存在下面提到的三种情况,彩礼钱分手之后是可以要回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为条件。
二、分手后减少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什么?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三、彩礼是否的夫妻的共同财产?
彩礼不是。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或女方父母的财产。彩礼一般在婚前赠与女方,属于女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存在上规定的三种情况,分手之后可以要回彩礼钱,减少返还彩礼的情况包括两种,第一种是给付彩礼房出轨,导致婚姻关系解除,可以根据其过错,减少返还彩礼的数额。第二种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在一起,根据其在一起生活的时间确定彩礼的返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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