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婚姻法下,婚前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增值部分的收益。
建议参考:为了避免婚后出现财产纠纷,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签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属,在购买房产时,夫妻双方可以考虑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以确保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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