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后,对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判给母亲直接抚养。对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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