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子是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资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这是有除外条件的。如: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中,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是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有遗嘱的简单,按遗嘱来办就可以。如果没有遗嘱,该怎么办呢?
其实也很好解决,只要记住两个重要的时间点:
1、被继承人去世的时间;
2、夫妻结婚的时间;
如果被继承人在两个人结婚前去世的,毋庸置疑这遗产就是婚前个人财产,去世时间在夫妻结婚后,遗产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举个例子,小王和小丽是一对夫妻,老王是小王的父亲。小王是在老王去世后才结婚的,老王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这套房子就是小王的个人财产。如果老王在小王结婚领证后才去世的,房子就是小王和小丽的夫妻共同财产了。
实践中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往往不会马上就开始分割遗产,多数情况都是在几年甚至几十年后才分割遗产。假如老王去世后,房子一直都是小王的母亲在居住,小王母亲过世后,这房子才过户到了小王名下,如果老王在小王结婚前去世,母亲在小王结婚后去世,房子中属于母亲的部分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那老王那一部分呢?从法律上来说,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就属于继承人共有的状态,实际分割或者过户只是通过一定的手续将财产落实给继承人。简单的说就是老王去世后,房子已经变成了小王和母亲共有的。只是由母亲暂住。母亲去世后,小王才把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拿到手而已。所以老王的那一份算是小王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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