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那么白云有名离婚纠纷律师咨询又会给各位网友带来什么严重的问题呢?今天就由小编小美带着大家来一探究竟吧。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的可以不委托律师。
您可以到贵阳市的吴荣飞律师、范孟兰律师您都可以去律所具体咨询。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需先了解案情,可选择一次性支付律师费,风险代理提成、分段收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推荐广东和邦律师事务所。
1、广东和邦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办公地点位于广州市东风东路东骏广场。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禾邦律师事务所现已成为广州具有影响力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和邦律师事务所现有合伙人律师13人,执业律师110人,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30余人。
是广州市15家律师事务所之一,拥有100多名律师。
多年来,和邦一直致力于全心全意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客户合法利益最大化,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荣获广州市司法局颁发的“广州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奖。
2、广信骏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信骏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月,总部位于广州。
是广东省最早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广信骏达拥有一支由近600名资深律师、专家学者组成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并与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律师事务所先后荣获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法律服务业文明服务之窗”、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律师协会、《亚洲法律杂志》、“中国“华南地区最佳律师事务所”、“中国(广东)优秀律师事务所”等“商法”荣誉。
3.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北京的全球性法律服务机构,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球商业法律服务。
盈科广州分所成立于2010年,现已聚集各专业领域优秀律师200余人,员工总数350余人。
先后设立刑事、婚姻家庭、知识产权、房地产、重大民商事、企业风险与信用管理、财税、国际法、金融与投资、新三板、医药卫生、工程与 建设等专业法律事务部门,为广东国际贸易、金融、文化产业、新能源等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广州十大律师事务所排名: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是:(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3)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
以下内容供:中国司法部官网-广州十大律师事务所排名。
关于“白云有名离婚纠纷律师咨询”的全部内容就到这里啦,遇到法律问题还需要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防止给工作和生活造成麻烦。
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duduzhe.cn/fbf5fC2pWVAZXBlE.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