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交通事故的死亡案件,应当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现场处理之日起的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尸体检验,检验报告出具后,交管部门在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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