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被告人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可以自行辩护吗?)

【案例】

2020年11月,张某与郝某因借贷纠纷产生矛盾,张某一气之下,椅子将郝某打伤。经医院检查,郝某第一腰椎横突骨折。此案经公安机关审查终结之后,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张某并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张某与郝某家境都比较贫困,请不起律师,两人可以自行辩护吗?

【法律解析】

法律赋予公民平等的辩护权,刑事犯罪案件中的可以自行辩护。但在司法实践中,的审理过程较为复杂,对诉讼程序不熟悉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无法正常地参加刑事诉讼。辩护律师则熟悉法律并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律,当事人委托辩护律师,维权过程可能会较为顺利。

本案中,张某将郝某打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实际上,作为公诉方的人民检察院代受害人郝某行使诉讼权利,而完全不了解法律的张某显然处在一个不利位置上,无论案件的实际情况怎样,单就诉讼程序而言,似乎就难以公平平等。因此,张某应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此案,尽可能地维护自己辩护的权利。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罪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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