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可以低价转让,但对外转让其他优先购买权。同时,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是有限制的。关于股份是否可以低价转让的问题,下面由法务时刻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股份可以低价转让吗
1、股份可以低价转让,但对外转让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同时,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是有限制的。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如何转让股份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转让股份的时候,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法律作出如此的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保护公司的安全。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封闭性的特征,股东之间存在着人身信任关系,这种关系是关系到公司的稳定和发展,必须得到法律的优先保护。所以,法律还赋予其他股东以优先购买权,这样才能充分有效的保护整个公司的稳定和发展。
但是想要转让公司股份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只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公司股份转让的必要义务,转让公司股份的目的还是完全可以实现的。按照法律办事,是股东在为任何行为时首先要考虑的事情。
值得提醒的是,对于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的情况,公司应收回原股东的并予以注销,同时重新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在股东名册上加以记载,并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以避免日后在股东身份问题上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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