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届满后拒不腾房,需要加倍支付租金吗?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往往会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腾空并返还房屋,逾期返还的,应根据逾期天数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双倍或者多倍房租”,该约定是否有效,法院是否支持出租人要求支付多倍房租的请求?

2016年8月11日,任某(乙方)与天津某公司(甲方)签订了《青年公寓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任某承租该青年公寓,租赁期限自2016年8月11日至2020年9月10日,租金标准2.2元/平方米/天。合同13.1约定,租赁期限届满乙方自费拆除并移走乙方增设的设施、设备,并保证房屋处于良好、清洁和适用状态。13.2约定,在移走或拆除完成前,甲方有权按日租金三倍收取占用费。

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仍按原合同履行,2021年2月出租公司通知任某房租涨到4.7元/平米,并向任某发出《通知》,要求任某如有续约意向应在2021年2月28日前与公司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无续约意向,应在2021年2月28日前将房屋腾空恢复原貌交还公司。

截止2021年6月任某仍未将房屋交还出租公司,故出租公司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任某按日租金三倍的标准(每日6.6元/平方米)向公司支付自2020年9月11日起至房屋实际腾空之日的房屋占用使用费,并支付相应利息。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至2021年3月1日,任某未能与出租公司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双方确定不能达成续租合意,租赁合同关系解除,租赁合同解除后任某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三倍标准支付占有使用费,计为:以6.6元/平方米/天标准计算自2021年3月1日至实际交还房屋之日,暂计至2021年5月31日计为156,378.22元。

法院判决后,任某不服,上诉至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三中院认为:关于一审认定的房屋使用费标准问题,任某上诉主张一审判决标准过高,请求予以调整。对此,双方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使用费的标准,但上述约定标准已远远超出出租公司的损失数额,综合本案合同履行情况及已查明的事实,根据公平及补偿的原则,本院对此予以调整,即房屋使用费按照租金标准计付,以2.2元/平方米/天标准计算自2021年3月1日至实际交还房屋之日止。

可见,对于逾期腾房,即使租赁合同中约定了承租人需要加倍支付租金,法院通常也会认定约定的标准过分高于出租人的损失数额,应依据公平及补偿的原则进行调整,一般会判令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逾期腾房的使用费。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075C2pSVgRcDVM.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对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债权人能否选择恢复旧债的履行?

    【案情简介】2018年4月原被告签订《砂石料购销合同》,约定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供应各种石料。于每月20日截止,双方核对供货数量,结算出供货金额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甲方每月按对账结算金额的50%支付乙方砂石料款,剩余款项甲方年底按总货款的70%支付。后

    2024-12-11 03:56:36
    43 0
  •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问题解答: 的期限届满,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主动向劳动者表明不愿意续签的;与劳动者协商降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来续签,劳动者不愿意的。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2024-12-11 03:42:37
    43 0
  •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几个月

    律师解答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2个月,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业主委员会进行换届改选。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

    2024-12-11 02:04:02
    47 0
  • 担保期间自债务到期二年(担保期限自主债权届满起两年)

    针对担保期间自债务到期二年这类的法律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处理?下面由止讼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担保合同期限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担保合同的期限为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早

    2024-12-10 22:42:37
    33 0
  • 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的问题带来帮助。 法律分析:1、贷款担保期限为

    2024-12-10 22:42:37
    29 0
  • 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前,股东不可以解散公司吗

    律师解答 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前,股东可以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

    2024-12-10 22:32:37
    50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