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根据中国的伤残鉴定标准,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
1、评定标准:
- 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 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²;
- 全身瘢痕面积<5%,但≥1%;
- 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 50 岁以下者;
- 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 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 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 1 cm²以上);
- 手背植皮面积>50 cm²,并有明显瘢痕;
- 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 除拇指外,余 3~4 指末节缺失;
- 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 足背植皮面积>100 cm²;
- 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 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 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 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
- 双眼矫正视力≤0.8;
- 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 上睑下垂盖及瞳孔 1/3 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 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 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 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 晶状体部分脱位;
- 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 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 外伤性瞳孔放大;
- 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 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 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 铬鼻病(无症状者);
- 嗅觉丧失;
- 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 1 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 2 个以上;
- 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 I 度;
- 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 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 鼻中隔穿孔;
- 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 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 腹腔脏器挫裂伤保守治疗后;
- 乳腺修补术后;
- 放射性损伤导致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 慢性轻度磷中毒;
- 氟及其他无机化合物中毒慢性轻度中毒;
- 井下工人滑囊炎;
- 减压性骨坏死 I 期;
- 一度牙酸蚀病;
- 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2、赔偿标准:
-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 20 年再乘百分之十。
建议参考:
1、及时就医:在发生意外或事故后,应尽快就医,接受专业的治疗和诊断。
2、保存证据:在就医过程中,应妥善保存所有的医疗记录、发票、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3、了解赔偿标准:在进行伤残评定和赔偿协商时,应了解相关的赔偿标准和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在赔偿协商过程中遇到困难或纠纷,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 13 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 11 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 7 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仅供参考,具体的评定标准和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法律法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进行伤残评定和赔偿协商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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