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企业未破产前法院判决的债权可以依法申报,未破产前已被法院判决生效并执行中的金属于破产债权,人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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