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追诉期是怎么算的

1、一般犯罪。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之日”应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2、连续犯罪。“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属于连续犯;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属于继续犯或持续犯。

一、追诉期是怎么算的

1、一般犯罪的计算

这里所说的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之日”应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

对不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实施行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对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

2、连续犯罪的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属于连续犯;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属于继续犯或持续犯。

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的计算,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从刑法规定的精神以及惯犯与连续犯的关系来看。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也应从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计算。

二、刑事案件的是多久

根据规定,刑事案件案件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应当指出,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不能简单理解为犯罪人所触犯之罪名的法定最高刑,而是要根据刑法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法定刑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人犯罪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犯罪人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由几条或几款规定时,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应是指按其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或款的最高刑;如果犯罪人所犯罪行的同条或同款中有几个量刑幅度时,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指按其罪行应当适用的量刑幅度的最高刑;如果刑法条文只规定单一的量刑幅度,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就是指该条款的最高刑。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114C2pRXQdTDFw.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治安案件追诉时效是多久(过了追诉期的后果)

    法律条文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

    2024-12-11 03:38:00
    61 0
  • 强奸罪的追诉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需看强奸罪会判多少年,然后确定追诉期。奸罪一般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死刑,因此,强奸罪的一般追究时效是十年,有法定严重情节,其追诉为二十年。如果立案后逃避追捕,不受时效限制。 一、强奸罪的追诉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需看强奸罪会判多少年,然后确

    2024-12-11 03:31:47
    38 0
  • 民事赔偿追诉期有多少年?

    追诉期有三年。民事案件称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2024-12-11 03:31:28
    63 0
  • 国家赔偿的追诉期的规定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追诉期的规定是两年。在我国的国家赔偿的请求时效的期限规定中,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人院保护其合法利益的法定时期,超过该时期的,权利人即丧失起诉权,人民法院对其权利也不再加以保护,因此,受害人提起国家赔偿应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进行。 一、国家赔偿的追诉

    2024-12-11 03:29:59
    62 0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开庭(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诉期)

    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20%以下罚金。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判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

    2024-12-11 03:10:42
    52 0
  • 刑事犯罪有追诉期吗,刑事犯罪在逃追诉期

    1、一般犯罪。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之日”应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2、连续犯罪。“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属于连续犯;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属于继续犯或持续犯。 刑事犯罪中追诉

    2024-12-11 02:40:56
    54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