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是否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几种情况下,拆迁房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或建造的,那么该房屋及其拆迁补偿款通常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在拆迁安置协议中有约定:如果夫妻双方在拆迁安置协议中对拆迁房的归属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应按照约定处理。
3、其他特殊情况: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夫妻一方因拆迁获得的补偿款用于购买了其他房产,且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也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拆迁房可能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被拆迁房屋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一方在婚前购买或建造的,那么该房屋及其拆迁补偿款通常应被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约定归一方所有:如果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约定拆迁房归一方所有,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应按照约定处理。
3、其他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建议参考:
1、在拆迁过程中,夫妻双方应尽量了解拆迁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如果夫妻双方对拆迁房的归属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3、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时,夫妻双方应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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