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累计工作年限怎么算

  一、失业金累计工作年限怎么算

  失业金累计工作年限的算法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按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分别累计计算。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什么

  1.携带好相关资料(包括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等),前往当地人社局服务大厅失业保险窗口办理申领手续;

  2.人社局进行初审和复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3.由银行按月代发进入失业人员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

  三、失业保险金审核要多长时间

  失业保险金的审核时间一般是5天。法务时刻提醒您,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的人社局,未明确规定。失业保险金是指社保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未就业时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156C2pRUABWBFQ.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劳动合同到期如何领取失业金

    问题解答: 到期领取失业金程序:用人单位上报失业名单给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到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

    2024-12-11 03:42:41
    52 0
  •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要赔失业金损失?

    案例编辑 | 劳动法库小编王小斌系齐龙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期限自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止。王小斌向公司出具承诺书:“...公司亦向我告知应按法律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考虑到自身情况,我自愿不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由此产生后果

    2024-12-11 03:27:52
    61 0
  • 外地办的失业保险回老家了还能领失业金吗

    问题解答: 外地办的失业回老家了还能领失业金。需要到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并提交相关的证明资料。一般情况下,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

    2024-12-11 03:27:52
    58 0
  • 什么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

    问题解答: 可以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

    2024-12-11 03:27:52
    56 0
  •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可以领失业金

    问题解答: 终止后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可以领失业金:在终止前本人与用人单位已经缴纳失业费满一年;不是因本人的意愿而中断就业的;以及当事人已经登记了失业并表达了求职意向的。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

    2024-12-11 03:27:50
    49 0
  • 合同到期本人不愿续签能领到失业金吗

    问题解答: 合同到期本人不愿续签一般不能领到失业金。若本人不续签是因用人单位降低约定条件的,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明后,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

    2024-12-11 03:27:50
    50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