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次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可以直接携带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与再次结婚的对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后,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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