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快速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在对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携带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其他有关证件,双方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机关申请离婚,景和厌恶无度过冷静期后,民政部门发给双方离婚证。
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快速处理的方法有:
1、双方经协调达到一致意见,或者证据充分对方无力反驳,法官有足够的证据认定事实从而尽快做出判决。
2、在财产及子女扶养上,一定程度上满足对方需求,以求双方能够调解结案,调解必须签署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有同等的效力,不得反悔。
3、对方有明显过错的,如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dubo、xidu等屡教不改的恶习等,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4、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其在起诉方式、传唤方式以及开庭审理等方面比普通程序更简便易行,一般在三个月内可以结案。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dubo、xi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1c8C2pQVAZWAlU.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