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二手房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核税缴税,房产管理部门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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