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但是,用人单位存在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禁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待岗不是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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