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乙肝能结婚生子吗?

乙肝是可以生子的。没有规定乙肝不能够结婚生子。只要是当事人双方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自己双方都是愿意结婚,并且一个患者是把自己换一干的情况告诉到了对方,那么双方又到达了适婚的年龄,就可以去办理。

一、法律规定乙肝能结婚生子吗?

可以结婚生子,但是乙肝患者必须要把自己的真实情况告知到对方。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有配偶者;

(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只进行了原则规定,没有具体列举。男女在时,应当持有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符合上述条件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满足结婚条件后,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或镇人民政府)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所以如果有一方患乙肝,也是可以结婚生子的,因为法律的规定,现在只规定了双方必须是到达了结婚的年龄,而且双方必须是自愿的,没有胁迫的,如果双方是近亲属,那么是不可以的,不过这个近亲属也指是指三代以内,其中一方也没有,就可以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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