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并不是谁先起诉就会占优势。我国规定,只有在关系间一方存在过错,另一方面在离婚时,才能就主张,获得一定的优势地位。且前述的法定过错情形包括,、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2e3C2pWUwldBVU.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