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结婚证丢失、损毁怎么办?的观点吧。
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合法存在的重要证件,在办理日常事务时用途广泛。比如房屋买卖、拆迁安置、生育登记、子女落户、债权债务、遗产继承等。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结婚证丢失、毁损,补领是必要、必经的程序。
据北京市民政局官网所载,补领结婚登记证是指当事人已经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登记证,但因结婚证丢失、损毁或信息内容存在错误等,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档案为其补发结婚证的人。因此,只有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才能够补领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人员不能够补领结婚登记证。
补领结婚证所需手续及程序:
一、双方依法办理过结婚登记,且现仍维持夫妻关系
二、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三、一方为北京市户籍的居民,可向北京市任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均无北京市户籍的,应向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原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四、携带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
(一)内地居民携带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可为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户口证件(户口簿、集体户口本人页、户籍证明原件)。
(二)现役军人携带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可为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
3、《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港澳台居民携带
1、有效的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四) 华侨携带本人有效的中国护照。
(五)外国人携带本人有效的护照。
(六)现留存的结婚证书
因结婚证书损毁或原结婚证书与现身份信息不一致申请补领的,应提交现留存的结婚证书。
(七)结婚登记查档证明
1、补领结婚证书应提交原结婚登记查档证明;
2、现留存的原结婚证书(证体完整,信息填写完整)可作为结婚登记查档证明使用,但原结婚证书原件将被婚姻登记机关作为档案保存;
3、原结婚登记档案无法查实的,应提交无档证明,同时提交夫妻关系证明。
(八)身份证件号发生变化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号码变更证明
(九)身份信息发生变化的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原结婚登记时为内地居民,现为港澳台居民、华侨的,提交户口注销证明;
2、原结婚登记时为内地居民,现为外国人的,提交户口注销证明及入籍证明(所在国出具的入籍证明应经过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提交非中文文本的应同时提交同本同格式的中文翻译件);
3、原结婚登记时为内地居民,现为军人的,无需提交证明;
4、原结婚登记时为军人,现为内地居民的,无需提交证明。
(十)以上证件、材料原件均需A4纸复印件1份,建议您提前准备;
(十一)结婚证件照
双方2寸(5.3cmX3.5cm)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片3张。原结婚登记时间超过1年的,应重新拍照。
提示:在北京行政区域内,补领结婚登记证根据身份类别不同双方所需材料不同,请您根据双方身份类别进行提问。例如(北京居民同台湾居民如何补领结婚登记证?)
身份类别:北京居民、内地居民、华侨、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
婚姻登记档案在原婚姻登记机关保管的,当事人可以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档案在档案馆保管的,当事人可以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档案馆申请出具。
对于结婚证丢失、损毁怎么办?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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