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家庭暴力起诉证据的收集:
1、受害方自己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以及警方的出警记录;
2、受害方遭受家庭暴力后去医疗机构进行的伤害鉴定;
3、受害方去医院治疗的病历记录;
4、家暴方实施侵害的照片,以及家暴方施暴后写的书面保证或实施家暴的有关录音录像等。
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行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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