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期限最长是多久?

刑事司法实践中,侦查通常为两个月,经批准后可以延长一个月,但如果碰到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至五个月,而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犯罪,侦查期限为七个月。关于侦查期限是的其他相关问题,下面律师工作站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侦查阶段期限最长是多久?

一、侦查阶段期限最长是多久?

侦查阶段期限最长是两个月,刑事拘留后的三日(特殊情况七日)(流窜、结伙作案三十日)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当事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下列案件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说明:普通案件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一般会在十四日内批捕或释放;批捕后二个月内侦查终结,决定撤销案件或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审判阶段的羁押期限是多长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特别情况可以延期审理(如: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察人员提出补充侦查;合议庭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调查;当事人申请回避。)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超过1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

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第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审限与一审相同,但是最高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法院决定。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需要经过侦查之后才可以审查案件的,由于刑事案件一般关系着很多人的政治权利,故此刑法也规定了刑事案件侦查的时间,若是在限定的期限内没有结束侦查,并且也没有提出延期的请求,那么对于没有完成侦查任务的主体,是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

侦查期限最长是多久

法律常识: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最长不超过五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侦查阶段期限

法律常识: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侦查期限经延长三次最多是7个月左右,一般的是2个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逮捕后最长的侦查期限在7个月左右。如果在侦查的期间,发现罪犯有其他重大犯罪行为,则需要从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在侦查期满后,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观点,发布者:【】

本文地址: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www.523it.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359C2pQVwRTB1U.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会通知家属(家属在侦查阶段能做什么工作)

    侦查阶段家属可以与被害方协商争取谅解,也能咨询、委托辩护律师,当然,若是在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没有被讯问、也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那么家属就只能是进行咨询而不能为涉案当事人聘请律师进行辩护。 侦查阶段家属能做什么? 拘留期间家人可以探视吗? 如果属于行政拘留可以探

    2024-12-11 03:59:13
    65 0
  • 恶意诉讼如何让公安立案侦查

    律师解答www. 行为人恶意诉讼,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警,若公安机关认定存在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 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捏造 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 不正当竞争关系等情形的,公安机关会予以刑事立案,并及时告知当事人。 行为人构成虚假诉讼罪的,一般会被处三年以下有

    2024-12-11 03:56:35
    52 0
  • 刑事诉讼侦查行为的种类有哪些(刑事诉讼规则关于继续侦查的规定)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刑事诉讼中止侦查规定是什么,侦查行为包括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

    2024-12-11 03:52:53
    45 0
  • 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在何种情况下对侦查终结的案件不予起诉?

    一、不起诉的概念及种类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或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一种决定。不起诉的效力是结束刑事诉讼。不起诉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我国刑

    2024-12-11 03:52:50
    60 0
  • 智慧侦查中心半年工作总结(通用18篇)

    智慧侦查中心半年工作总结 第1篇 在工作中,我果断服从领导安排,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在大队主要领导的带领下,与大队其他领导密切合作,从自身做起,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认真按照大队分工,全身心地投入到案件的侦破工作之中,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带领侦查中队认

    2024-12-11 03:50:36
    43 0
  • 准确把握审查谈话与侦查审讯的区别

    监察体制改革之前,我也抽调到纪委办理过案件,纪委办理案件过程中所有获取言辞证据的方式统称谈话,无论是针对被查对象还是相关证人。纪委的领导也经常会提到,谈话水平怎么样,最体现一个纪检干部的水平。也就是说,会谈话、谈话效率高、质量好是衡量一个纪检干部能力的重要

    2024-12-11 03:42:07
    50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