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只写一方名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房产只写一方名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我国,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是写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房产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父母在婚后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建议参考:

1、在购房时,夫妻双方最好共同署名,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建议在出资时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并保留相关证据。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财产进行约定,明确各自的财产归属。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内容具体告诉你关于夫妻房产只写一方名算共同财产吗?的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本文还介绍了夫妻房产只写一方名算共同财产吗的具体流程。相信你已经从文中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您还想咨询夫妻房产只写一方名算共同财产吗?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3a6C2pRUglTDFc.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夫妻一方放弃产权的流程

    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放弃产权的流程: 一、首先住房需要确权,确定产权是夫妻所有;需要有住房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证,住房贷款需要还清,无抵押。 二、需要办理去除一方姓名手续,到房管办理。 三、到本地公证处,办理住房协议产权公证,明确住房属于一方所有,然后双方签

    2024-12-11 04:05:55
    49 0
  • 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解答: 一方全款购买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只要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如果房产只登记了人一人的名字,则该房依法属于夫妻个人,归夫妻个人所有,而非。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

    2024-12-11 04:01:00
    52 0
  • 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哪一方支付诉讼费用

    问题解答: 财产纠纷的诉讼,一般是由败诉方支付用,但是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如果诉讼案件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那么人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应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

    2024-12-11 03:55:39
    58 0
  • 父母有一方有犯罪记录影响孩子吗

    一般不影响孩子,除非孩子以后想要从事政治方面的工作,会有一定的影响。犯罪记录指的就是案底,一般是由公安机关进行保存,不会对外公开。自己犯的刑事责任由自己来承担后果,正常情况下不会影响家人。 一、父母有一方有犯罪记录影响孩子吗 父母有一方有犯罪记录,是有可能影

    2024-12-11 03:35:30
    55 0
  • 婚姻法全文及司法解释(婚姻法一方有过错的具体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法释〔2001〕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2024-12-11 03:32:08
    55 0
  • 结婚证被一方拿着不给,离婚能办吗?

    【导读】在生活中由于夫妻感情破裂等种种原因,导致生活无法继续进行,这时往往会通过来解决,可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却拿着身份证不给予对方,那么这种   在生活中由于夫妻感情破裂等种种原因,导致婚姻生活无法继续进行,这时往往会通过离婚来解决,

    2024-12-11 03:31:48
    51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