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分配抚养权(关于离婚孩子抚养费详细标准)

时候的分配有两种方式,确定抚养权归某一方或者双方轮流抚养。

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对于抚养权,双方可以随意进行约定,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即为有效,而且是协议离婚中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在中也可以协商处理。

由于抚养权涉及到孩子的成长问题,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环境、居住、学习教育、医疗等多个方面,实践当中会有很多种处理方式如果确定抚养权归某一方,可以进行如下的处理:1. 抚养权归男方或者女方,由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或者不支付抚养费;2. 抚养权归男方或者女方,但是为孩子考虑,孩子先随另一方生活或男女双方仍然生活在一起共同照顾孩子直到孩子成年。

结合秦嘉泽离婚律师团队的实践经验,大部分夫妻在离婚时都会选择第一种处理方式,这种选择有利有弊。好处在于可以给自己争取到确定性的抚养权,孩子不会轻易被带走,即使被带走了法律也能保护抚养权人。但弊端就是,可能会完全割裂了另一方与孩子之间的纽带,比如现实中男方往往刚开始离婚的两三年会很频繁的见孩子,但是两三年后逐渐就“遗忘”孩子,除了给抚养费孩子可能再也找不到自己的父亲。

如果确定孩子由双方轮流抚养,最好约定好各自的抚养期间,比如双方各一年、半年、一个月等等,如果只是单纯约定双方轮流抚养孩子,就容易出现一方完全不把孩子交给另一方的情形。

结合秦嘉泽离婚律师的法律实践经验,选择轮流抚养孩子最好是双方本身的家庭环境相差不大,可以给孩子提供差不多的资源,都可以在某一个城市长期生活,从而让孩子可以稳定的在某一个地方生活、学习、成长,父母轮流抚养只是换了一个回家的地方,将影响降到最低。不建议家境相差太多的夫妻选择轮流抚养,因为会让孩子处在两种环境,不利于孩子形成稳定、积极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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