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

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提出,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理论上讲,被害人在这些阶段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

审查起诉阶段的提议

  1.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并告知其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如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检察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与公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

  3.如果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而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院在公诉书中应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而无需另行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三、

审判阶段附带民事提出

  1.若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其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通常建议在法院审判前提出,以便法院安排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

  2.若被害人在法院开庭后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且刑事案件尚未作出判决,法院仍应受理,并由审理刑事案件的同一法庭另行开庭审理。

  3.如果法院已经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将不能再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4.值得注意的是,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被害人仍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5.虽然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6.对于刑事案件结案后单独起诉的民事赔偿案件,被告人通常不再接受调解,法院的判决执行也可能面临困难,这可能对原告人不利。

  7.而对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一年,超过此期限的法院将不予受理。与此不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不受此时效限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涉及多个阶段,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在律飞侠上,你可以随时发起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更多专业建议。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438C2pQUAlSAVc.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民事诉讼的审判制度

      【导读】我国法院现行的民事诉讼调解分庭前调解与审理中调解两种方式。所谓庭前调解,是指人院受理案件后,在开庭审理前对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民商事案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   我国法院现行的民事诉讼调解分庭前调解与审理中调解两种方式。所谓庭前调解,是指人民法院

    2024-12-11 03:55:40
    46 0
  •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哪些

      【导读】所谓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益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人院起诉、应诉,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当事人   所谓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益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并

    2024-12-11 03:55:40
    55 0
  • 民事诉讼后还能刑事诉讼吗,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界定

    民事诉讼后原则上是不可以刑事诉讼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的,可以先提起刑事诉讼,之后再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是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民事诉讼,但是不能先提起民事诉讼,之后再提起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后可以刑事诉讼吗? 原则上不能。根据我国法律的

    2024-12-11 03:52:53
    55 0
  • 民事诉讼什么情况下会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转刑事诉讼怎么申请)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民事转刑事诉讼流程有什么,民事诉讼起诉流程有哪些?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民事转

    2024-12-11 03:52:53
    58 0
  • 选择题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则是(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原则)

    刑事诉讼应当由控方进行举证,而民事诉讼应当由当事人进行举证,双方当事人有各自的举证责任。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诉讼后,应当由控方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方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控方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构成犯罪,控方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2024-12-11 03:52:51
    47 0
  • 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相比以下哪个基本原则为行政诉讼所独有的,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范文

    欠钱不还民事诉讼已判决不可以刑事诉讼,欠钱不还本身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民事判决书已经正式发生法律效力但债务人拒不执行,债权人要做的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不是到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欠钱不还民事诉讼已判决还可以刑事诉讼吗? 不可以,欠钱不还是不构成犯罪的,民

    2024-12-11 03:52:50
    49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