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号权的特征是:
1.商号权具有人身权属性,与特定的商业主体的人格与身份密切联系,与主体资格同生同灭。
2.商号权具有精神财属性,商号权具有排他性和专用性。商号权人可依法使用其商号,且有权禁止他人重复登记或擅自冒用、盗用其商号,并有权对侵害其商号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3.商号权可以转让,各国有不同的规定,我国的规定是,允许对商号买卖、许可使用或设为抵押。
二、 商号权与商标权的区别商号权与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功能与作用不同。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
2.表现形式不同。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l0条规定,商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只能用汉字来表示。数字、图形、拼音、英文字母等都被排斥在外。而商标的表现形式是复杂多样的,按照《商标法》的规定。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3.专用权的实现方式与程序不同。商号权的实现只要按照层级的要求在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后,在取得名称权的同时也取得商号权,其从时间上来计算可能是一瞬间的。而商标权的取得从申请到权利取得要经过申请、审查、公告、异议等程序,长达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间隔。
三、 商号权的内容法务时刻提醒您,商号权的内容有:
1.使用权。即商号权利人可以依法自主地使用其商号。
2.禁止权。禁止他人登记注册与其商号相同或近似的商号;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其商号。
3.转让权。商号权利人有权依法将其商号转让给他人使用。
4.许可使用权。商号权利人有权允许他人使用其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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