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可以肯定的告诉参保者,临时工转为正式职工时,虽然单位给参保者补缴了做临时工期间的社保费。
但参保者做临时工期间的工作年限,仍然算视同缴费年限,而不算实际缴费年限。
这是因为,该参保者做临时工期间的工作年限,参保者所在地的社保已经开始缴费,但国家未给当时的参保者建立个人账户,参保者所缴纳的社保费,全部计入到了国家统筹基金的账户里。
国家为了补偿这部分参保者缺失的个人账户金额,便将这部分参保者的实际缴费年限,也算做视同缴费年限,使这部分参保者的一年工龄,可以按两年工龄使用,且正常参与参保者的两次养老金待遇的计算。
也就是说,参保者的一年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加基础养老金待遇的计算,也参加过渡性养老金待遇的计算,使参保者的一年视同缴费年限,就等于变成了两年工龄,且同时参与参保者的退休养老金待遇的计算。
而该临时工转为正式职工时,正是赶上当地社保已经开始缴费,但未给参保者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断,所以虽然单位给参保者补缴了社保费,但参保者做临时工期间的工作年限与其它参保者一样,也没有个人账户。
所以单位给该临时工补缴了社保费的工作年限,也必须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参保者的养老金待遇,而不是按实际缴费年限给参保者计算退休养老金待遇。
但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给参保者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养老金待遇,比按实际缴费年限给参保者计算养老金待遇更划算。
来源 文竹说社保讲医保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495C2pbUgVQBw.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