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在湖南常宁发生了一件凶杀案,受害者的家属称,自己11岁的女儿晚上在家被邻居家男孩性侵杀害,并抛尸湘江河。据了解,疑似二人先前发生了口角,女孩骂了男孩“野种”,然后男孩心生报复,就用女孩的睡衣裙摆把女孩给勒死了。事发时男孩还未满14周岁!目前男孩已经被警方控制。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就真的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吗?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年龄一直是界定其是否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最主要因素。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具体到本案中,嫌疑人虽然未满14周岁,但是作案手段令人发指,而且心智冷静成熟,一点都不像一个孩子,如果经过调查发现,男子作案手段确实特别残忍的话,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后,依法应该追究男孩的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会为他们保密吗?
不仅仅是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包括未成年人接受专门矫治教育、专门教育的记录,以及被行政处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不起诉的记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或者出具相关证明。
例外情形: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询。并且应当对相关记录信息予以保密,不得进行公开引用。相关经办人和查询人应当依法签订保密协议。
对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安置?
对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未成年犯管教所应当提前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按时接回,并协助落实安置帮教措施。没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未成年犯管教所应当提前通知未成年人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司法行政部门安排人员按时接回,由民政部门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对其进行监护。Ps:刑满释放和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其他未成年人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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