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劳动仲裁申请人对裁决结果不服

可以在做出决定后的一年之内提起新的仲裁申请。一旦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出现劳动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的,如果在做出劳动仲裁之后一年内有新的证据的可以再次提出仲裁申请。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 1、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有新证据怎么办?
  • 2、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 3、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怎么写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有新证据怎么办?

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如果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均不服仲裁裁决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根据《劳动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作为原告,但对于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也就是说,双方都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先起诉的一方作为原告,后起诉的一方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被告参加诉讼。

在实践操作中,既然后起诉的一方作为被告,那么也存在不必缴纳诉讼费的问题。

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裁决。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怎么写

公司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法定时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写法就是起诉书的正常写法,只需要把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写清楚即可。下面是一起诉书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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