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退伙财产分配原则是: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的应当退还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按照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与合伙企业结算,负债一并由退伙人分担,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的,退伙人应当分担亏损。
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四条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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