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的问题带来帮助。
留置权人有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留置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的履行,因此享有留置权的应当是债权人。
法律分析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成立条件:(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
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过清偿期。
债权人的债权未过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与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
另依我国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留置权人负有哪些义务:1.留置权人应当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
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2.妥善保管是指留置权人应根据留置物的性质、保管的场合及保管的技术规程要求,采取适当的保管措施,保持留置物的完好状态,保障其数量和质量。
3.因留置权人保管不善造成留置物灭失的、短少、损坏的,留置权人应依过错原则负赔偿责任;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引起的,应由有过错的第三人承担责任;如果损害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则由留置物所有人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法律规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情况出现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财产,并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但是要注意,根据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不得留置的动产债权人是不能行使这一权利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留置权是债权人为了行使自己的债权而享有的一种合法权利。
在现实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很多,在这种情形下,法律就要有一些可以保障债权人利益的规定,这些规定使一些权利得以产生,如留置权、抵押权等等。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
对债务人动产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基本要件。
这一要件可以从三方面分析,一是留置权的主体为债权人。
不是依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不得行使留置权;但也不是一切合法占有他人财产都可以成立留置权,如无因管理人占有他人财产,虽属于合法占有,但不得成立留置权;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才有留置权。
二是留置权的客体为债务人的财产。
债权人所占有的财产必须为债务人的财产,不是为债务人所有的财产不能留置。
三是留置权的财产必须是动产。
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才有权留置该动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受理支付令申请;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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