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是著作权的主体吗

【导读】著作权人又称“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著作权人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著作权人是著作权的主体是什么?法务时刻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著作权人是著作权的主体吗

著作权人是保护的主体。即享有著作权权利和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9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一)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法,直接(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和立体的形式表现)反应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对、审稿等不能成为作者,因为他们是在作者创作基础上进行修改的。

被视为作者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也是著作权原始主体。

(二)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中的财作为可以继承。

(三)未被视为作者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

著作权人与作者的区别:著作权人不一定是作者,但作者可能是著作权人。

以上就是法务时刻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对本文章还有什么不能够理解的,可以通过法务时刻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他们能够直接的告诉你的答案。

法务时刻温馨提示: 《》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56bC2pSUgRVBlE.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十大名表排行榜大全(世界顶级手表介绍)

    世界十大名表品牌排名,其中,百达翡丽、爱彼、宝珀、江诗丹顿和伯爵等品牌被誉为五大顶级钟表品牌。1 百达翡丽(Patek Philippe):成立于1839年的瑞士高桥镇,以制作手工精细的高级腕表而闻名,从研发到制造每块腕表都需要耗费几千到数百万小时时间制造,通常销售价格在百万以

    2024-12-11 03:43:39
    79 0
  • 著作权人享有权利有限制条件吗

      著作权人权利的限制,就是指著作人的权利,在一些情况之下,对于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所作出的一些限制的情况。那么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力的限制具体的限制条件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法务时刻小编为大家带来著作权人享有权利有限制条件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著作权

    2024-12-11 03:11:30
    57 0
  • 哪些属于著作权人行使署名权的方式

    依据我国的规定,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非常多的,而作品的作者是有署名权的,署名权是属于人身权利的一种,署名权保护期是不受限制的。那么,哪些属于著作权人行使署名权的方式?下面由法务时刻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哪

    2024-12-11 03:05:58
    48 0
  • 著作权人的权利法律规定

    【导读】著作权,又称为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体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识所产生之权利,故属智慧财产权/之一种。那么,著作权人的权利规定

    2024-12-11 02:21:30
    42 0
  •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是几个人

    软件著作权不局限人数,没有固定人数的规定。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独立开发完成软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通过合同约定、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一、软件著作权人可以是几个人 1、软件著作权不局限人数,没有固

    2024-12-11 02:10:49
    46 0
  • 著作权人的转让权是什么

      著作权属于综合性权利,即包括著作财,也包括著作人身权。那么著作权人的转让权是指将部分或全部的著作财产权转让给他人所有,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可以通过买卖的方式,也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接下来,由法务时刻小编为大家带来著作权人的转让权是什么以及相关内容,希

    2024-12-11 01:57:41
    47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