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私自出售房产如何处理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私自出售房产如何处理的观点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网友咨询: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私自出售房产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转让人将其有权占有的他人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交付或登记于买受人名下,如买受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对价,则其即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原物。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补充:

  一般认为,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为:

  (1)受让人须为善意。“善意”是指买受人在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时主观上不知道存在某种足以影响该买卖行为效力因素的一种心理状态。

  (2)受让人须已支付合理对价。合理的对价是指价款与物之价值基本相当,排除不合理低价或无偿出让等情形。

  (3)受让人实际占有该财产。除了现实交付之外,动产交付的表现形式还包括简易交付、返还请求权之让与、占有改定。

  (4)客体物为动产或不动产。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私自出售房产如何处理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586C2pQVABTAlc.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2024婚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财产

    本月以来我们为大家剖析讲解最多的问题就是有关婚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财产基本介绍,可见为此困惑的不仅您一人,那么,白白今天要为大家分享的内容依旧专业和全面,也希望本篇文章能给您带去帮助。 法律分析:共同共有关系不终止,分割共同财产不可行,婚姻关系是共同共有关系

    2024-12-11 03:25:52
    65 0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问题解答: 关系间赠与所得是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

    2024-12-11 03:25:39
    52 0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问题解答: 关系间一般不可以分割,只有一方的法定扶养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就医治疗,但是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或者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才可以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 《中华人

    2024-12-11 03:23:05
    48 0
  • 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请求分割财产的情形(婚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财产)

    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存续期间可以请求分割的(婚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财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文章目录: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能要求分割财产3、夫妻一

    2024-12-11 03:21:34
    56 0
  • 公司续存分立债务如何处理(公司存续分立的税务处理)

    针对公司续存分立债务如何处理这类的法律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处理?下面由止讼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公司分立时,公司分立之前所欠下的债务应当由分立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因为分立之前为

    2024-12-11 03:21:33
    49 0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如何处理?答:审判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如果夫妻将购买的房屋登记在未成

    2024-12-11 03:04:10
    45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