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从重处罚的情形(从重处罚和加重处罚的区别)

案例

蒋某担任某镇副镇长,2014年市里规划打造该镇旅游项目,一次镇党委班子会议结束后,蒋某将时任该镇党委书记的王某、镇长孙某请到家里吃饭,酒过三巡之后蒋某提议:镇政府工程项目多,镇党委班子有决定权和拨款权,可以自已找人来做项目,然后从中收取好处。王某和孙某面对诱惑也心动同意。后来蒋某找到建筑工程商李某,半是威胁半是诱惑地跟他说可以帮他拿到镇政府工程,赚的钱李某得小头,书记镇长等人得大头。后来在蒋某的具体操作下、通过三人上下协调,把该镇的公路工程、回迁工程、引水工程和风貌改造工程等都交给李某来做。每次工程结束,蒋某都会打电话让李某把赚的钱送到家里,再分出一部分给王某和孙某,明确说是哪一个工程的钱。八次工程结束,蒋某共向李某收取好处费共计人民币790万元,其中王某分得265万元、孙某分得170万元、蒋某分得355万元。

2019年该案案发,法院最终以受贿罪追究蒋某的刑事责任,且因犯罪情形属于索贿,予以从重处罚。王某等其他涉案人员也被追究相应责任。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检察官提示

现实生活中,除了行贿人主动围猎国家工作人员的情形外,像本案中蒋某身为公职人员主动向他人表达收取财物的意图,而行贿人迫于压力不得不交付财物的情形,在刑法中属于“索贿”。要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重点之一就是查处那些“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而索贿不仅是“不收敛不收手”,而是主动伸手、主动腐败,这种肆无忌惮、寡廉鲜耻的行为具有极大的腐蚀性和负面效应。所有公职人员都应以此案为鉴,规范用权,共同创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598C2pXVgNXDVU.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1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1日

相关推荐

  • 入户盗窃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吗(入户盗窃的最新立案标准)

    俗话说,知错就改,善莫大焉,而本案被告人王某某不仅不思悔改,反而重操旧业“三进宫”。王某某在刑满释放后本该洗心革面,彻底改掉盗窃犯罪的恶习。然而他仍不思悔改,不珍惜回归社会、自由生活的宝贵机会。经受不住不劳而获的诱惑,与他人合伙入室盗窃他人财物,最终难逃

    2024-12-11 02:39:46
    47 0
  • 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情形

    诈骗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诈骗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2、多次诈骗:多次诈骗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以同一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

    2024-12-11 02:39:44
    38 0
  • 诈骗罪从重情节有哪些?

    诈骗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的从重情节包括: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在诈骗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2、多次诈骗:多次实施诈骗行为的,会加重处罚。3、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

    2024-12-11 02:39:44
    52 0
  • 盗窃罪的责任形式及从重处罚情节解析,包括故意、非法占有目的和多种情节

    导语:本文详细介绍了盗窃罪的责任形式及从重处罚情节,包括了故意构成、非法占有目的以及多种情节的分析,为读者提供了盗窃罪相关法律知识的全面了解。 一、关于案可以吗 对于构成的,若其可能被判处的小于七年则是可以刑事和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除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

    2024-12-11 02:10:39
    48 0
  • 盗窃罪的责任形式是什么(盗窃罪从重处罚情节有哪些)

    【导语】本文对盗窃罪定罪条件及责任形式进行了详细解析,包括直接证据、现场痕迹、证言等。同时,还对盗窃罪的责任形式以及从重处罚情节进行了梳理,为读者提供了全面的了解。 一、需要什么才能定罪 (1)中的直接证据一般只有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2)现场痕迹是盗窃罪不可或缺

    2024-12-11 02:10:39
    40 0
  • “执法犯法,从重处罚”有法律依据吗?

    执法人一般都是国家相关机关人员,其,在没有触犯刑法条款时,都是按照其它法律末尾规定的法律责任、内部规章制度、纪律规定来处理; 如果是触犯刑法,都是按照专门的罪名“渎职罪”处理! 在渎职罪中,很多条款都特别列举了“国家工作人员”即执法人员违法--即执法违法的加

    2024-12-11 01:52:17
    43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