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社保补缴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已16岁不满60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2年以内可以补缴,2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已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一次性缴至满15年,按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关于“南京市社保补缴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问题,接下来跟法务时刻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办理条件

1、职工应参加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参加险种补缴社会费;

2、因少报、瞒报缴费基数而少缴各险种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规定予以补足(涉及1996年12月底前的缴费基数除外);

3、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险后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需先行补缴同期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险后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性4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性5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在南京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5年的,可申请补缴至15年。

二、办理材料

补缴1992年10月至1994年12月社会保险费的,需提供:

能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的有效原始材料

1、经原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招工录用、调动材料;

2、补缴期间工资晋级表等。

补缴1995年1月以后社会保险费的,需提供:

能证明参保个人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原始材料

1、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2003年11月底前的须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

2、补缴期间历年财务工资发放记账凭证等。

三、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递交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录入信息系统——盖章,返回结果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每月最后一天半的关门结算期不在受理时间内)

办理费用:免费

五、办理地点

用人单位参保登记所在市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京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二期16楼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68788038、68788033

传真号码:025-6878801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在上面的这篇资料当中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了一下南京市社会保险补交的条件,补交的材料以及地点等这些非常重要的信息。因为在南京当地公民个人或者是参加工作的只要是还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纪的都是可以补交社会保险的,但是灵活就业人员自己只能补交养老跟医疗保险这两部分。

温馨提示:在实际问题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解决您的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务时刻专业律师说明详细的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可以更好的为您提供服务。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5a0C2pSUQhUDFQ.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2024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范例内容

    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范例内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河豚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

    2024-12-11 03:34:37
    46 0
  • 2024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简单模板

    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简单模板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河豚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

    2024-12-11 03:28:17
    48 0
  • 南京市失业保险待遇

    导读: 一、领取金有什么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费满一年;(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如何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 一、领取金有什么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

    2024-12-11 03:12:26
    41 0
  • 2024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预售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 预购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已领取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享有南京市____区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块地号为_________. 甲方获准在上述地块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 】地名核准名称【

    2024-12-11 02:03:57
    40 0
  • 南京市失业保险办法

    导读: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6号《南京市办法》已经2002年2月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5日起施行。市长罗志军二00二年四月十五日南京市失业办法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6

    2024-12-11 00:54:12
    48 0
  • 南京市车位交易合同范本(精选6篇)

    南京市车位交易合同范本 第一篇 卖 方: (简称甲方) 买 方: (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库)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武胜县烈面镇玲庐花园4幢

    2024-12-11 00:12:05
    34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